深圳专属重大疾病保险用医保购买条件
医保个人账户支付保费相关条件:
① 个人账户余额超过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目前为6387.85元)的,可将个人账户余额不高于30%的部分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
② 购买后,个人账户余额不得低于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
③ 一个医保年度内,同一个人账户累计用于购买专属医疗险产品的金额不超过12000元。
销售时间:
“专属重大疾病保险”是按照最新2020版重大疾病定义开发的新型重大疾病类产品,为深圳市民量身打造,可满足市民对重大疾病保障的急迫需求。目前,专属重大疾病保险已完成开发准备工作,定于2021年1月12日正式上线销售。
保险购买条件
被保险人投保时符合合同约定的身体健康条件及其他承保条件;
出资人与被保险人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
出资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仅限“本人、父母、子女、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