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年动漫企业认定工作安排
一、动漫企业认定初审
1、申报条件要求
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符合《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产发〔2009〕18号)规定的条件和认定标准。
2、申请材料
申请认定的企业必须按照《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二项要求提供完整的动漫企业认定申请材料(附件1)。特别注意必须提交动漫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报告,报告中应有对《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十条认定标准中各项比例数据的明确表述。
二、动漫企业年审
(一)动漫企业须提交的年审材料
1.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及年审申请表。
2.《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四条第二项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与动漫企业认定时所需提交的材料一致,特别注意需提交动漫企业专项审计报告)。
(二)重点动漫企业须提交的年审材料
1.重点动漫企业年审申请书。
2.《管理办法》第四章第十六条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三、申报方式
2021年动漫企业认定等工作采取纸质材料报送与电子材料在线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相关表格可在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http://www.ccipp.org)下载。申请动漫企业认定、重点动漫企业年审的企业,经广东省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推荐后,及时登录文化和旅游部文化产业项目服务平台,按要求在线上传相关申请材料。
四、动漫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填报
请历年经认定并通过2020年年审的动漫企业认真填报2020年《动漫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情况汇总表》(附件5),加盖公章后与申报材料一并报至广东省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需同时发电子版到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产业发展处电子邮箱:wl_gdwltcyfzc@gd.gov.cn)。
五、注意事项
1、按照《管理办法》第十七条动漫企业实行年审制度有关要求,动漫企业不提出年审申请或年审不合格的,其动漫企业、重点动漫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2、材料须用A4纸打印,整理后装订成册。企业认定及年审的材料一式一份;重点动漫企业提交年审材料一式两份;
3、企业年审申请表首页需注明动漫企业编号(粤动企xxxx号);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如更名、调整、分立、合并、重组、经营方向改变等),可一并申请并提交书面证明材料。
4、参与本次年审的相关企业请报送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
5、弄虚作假的企业将视情予以通报。
申请认定动漫企业以及动漫企业年审的纸质材料须于3月12日前报至广东省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提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01号(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1楼窗口办)。联系电话:020-37803312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