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深圳疫情最新消息 新增2例无症状感染者

  深圳疫情最新消息:

  1月28日0-24时,深圳新增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

  2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病例均为中国籍,男性,分别从乌干达、肯尼亚抵深。入境后即被集中隔离,后转至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观察治疗,情况稳定。

  

  

  深圳明确:这些人核酸检测无需自费!

  春节返乡需要7日内核酸阴性证明,这一规定出台后,不少小伙伴都有这么个疑问:“咱们做核酸检测的,能用医保报销吗?”做核酸检测项目医保如何保障?

  看你属于“应检尽检”还是“愿检尽检”人员

  01“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

  由政府承担 “应检尽检”人员由定点医疗机构依照相关规定区分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区分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愿检尽检”人员。

  1.《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规定:

  对密切接触者、境外来深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深人员、发热门诊患者、新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急诊留观患者、有流行病学史的普通门急诊患者、医疗机构工作人员、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口岸检疫、转运安置和边防检查人员,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精神卫生医疗机构、母婴服务类机构、公安司法监管场所等相关人员,以及学校、幼儿园新上岗教职员工实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

  2.《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食品安全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

  对农贸市场、大型商超生鲜肉档、海鲜档、进口水果档等从业人员,以及学校和单位食堂接触生鲜肉、海鲜、进口产品等从业人员做到应检尽检。

  省、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对“应检尽检”人员范围有所调整的,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属“应检尽检”的深圳医保参保人,核酸检验费用由政府承担,个人无需自付

  已纳入深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的“应检尽检”人员范围的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按规定记账并享受新冠肺炎特殊医疗保障待遇。

  属“应检尽检”的省内及跨省参保人、非参保人,核酸检测费由政府承担,个人无需自付

  已纳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的“应检尽检”人员范围的省内及跨省参保人、非参保人,相关费用由各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后,全省统一组织清算。

  02“愿检尽检”的参保人按医保政策享受相关待遇

  未被纳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明确的“应检尽检”人员范围的属于“愿检尽检”人员,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或个人承担。

  其中属于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的,可按深圳市原医保政策执行。

  一档参保人可刷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核酸检测费用

  新冠病毒的核酸检测和相关材料费用属于医保目录内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按照《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执行,可以用个人账户余额支付。

  一档个人账户符合条件的,可通过家庭通道支付“家庭成员”的核酸检测费用

  支付条件:

  已办理有效的家庭通道关联;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积累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5%的(目前为6387.85元)。

  超过部分可用于支付其已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核酸检测费用。

  二三档参保人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医保待遇

  属于“愿检尽检”人员的基本医保二档、三档参保人,在市内绑定的社康中心或经绑定的社康中心转诊至相应的结算医院进行核酸检测,核酸检测和材料的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第五十四条: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在本市选定社康中心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120元。

  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位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也就是说,深圳医保二三档参保人绑定的社康中心如果开展核酸检测项目的,或绑定的社康中心同意转诊到结算医院的,可以通过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核酸检测的90%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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