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龙华企业招工职业介绍补贴申领指南
深圳市龙华区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四上”企业招工职业介绍补贴申领工作指引
1、适用对象
在龙华区已办理人力资源服务许可或人力资源服务登记备案的机构;在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资质在有效期内的。
2、补贴条件及标准
(一)介绍的新员工与企业已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除外),并已缴纳1个月以上社会保险的;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补贴时,介绍的新员工仍在岗工作的;
(三)在2020年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帮助注册地、纳税地和统计地均在龙华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招工的(省、市规定的“五类企业”除外),每介绍1名符合条件的新员工,按4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单个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补贴金额优先发放至机构数字人民币钱包账号。
3、申请方式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指定专人在2021年4月30日前,携带申请资料到龙华街道清龙路8号龙华区人力资源局五楼就业促进科(521办公室)办理。
4、受理审核
(一)申请。申请单位对各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等进行审核,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将全部申请材料提交区人力资源局就业促进科。
(二)受理。工作人员收到申请材料后进行材料初审,初审发现材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存在问题的,提醒申报机构补齐或通知不予受理,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
(三)审核。区人力资源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合格的予以公示;不合格的向申请机构说明未通过原因。
(四)公示。拟补贴机构名单将在龙华区政府在线(区人力资源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审议。区人力资源局按照区级专项资金使用的规定提请审议。
(六)拨付。审议通过后,对于符合发放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局按照资金拨付流程拨付。
5、申请材料
(一)《龙华区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帮助“四上”企业招工职业介绍补贴申请表》(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1);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四)《龙华区疫情防控期间协助企业招聘到岗人员名单》(原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2);
(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委托招聘企业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介绍员工成功后企业的支付款凭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单位银行账户确认证明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办人员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出具业务经办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九)数字人民币相关材料(姓名、数字人民币钱包编号等)。
6、办理时限
自有效受理日起,原则上30个工作日内受理办结。拨付时间另行计算。
7、相关要求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对违反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的,将追回骗取、套取资金,并将有关情况录入我市信用征信系统,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二)省、市对介绍新员工入职“五类”企业及重点用工企业的职业介绍补贴按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工作指引由区人力资源局负责解读并开展业务监督。
(四)本工作指引中涉及“四上”企业名单由区统计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