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时间和方式 一、受理时间 2021年3月10日至2021年4月20日 9:0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二、受理方式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申报的,在上述时间内将纸质申报材料(相关证书、证件验原件交复印件)一并提交到深圳市龙岗区清林路209号人力资源服务大厦601室,同时将《龙岗区“龙岗工匠”申报表》和申报人事迹材料的电子版发送到邮箱lgqzyxlzx@lg.gov.cn,逾期不受理。 咨询电话:0755-28219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