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学位申请指引
一、招生计划
招生10人
(含小学一年级及其他年级插班学生)
二、招生对象
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坪山区户籍。
(二)年龄6-15周岁(2006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自闭症)、肢体障碍(脑瘫)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以残疾证明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视障、听障类适龄儿童少年请前往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四)无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合在校就读的严重疾病,无严重自伤或攻击行为,具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
三、报名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料审核
2021年6月10日—6月2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家长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路125号)报名及审核入学资料(儿童不需到现场)。
(二)适学能力评估
学校将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认知、情绪、行为等方面的适学能力评估(具体人员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布录取名单
根据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以及申请人资料审核结果,录取名单将于2021年7月9日在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门口公示栏公布。
四、报名材料
(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
(三)深圳市残疾人证。
(四)市级医院出具的以下相关诊断证明(医院检查评估资料以一年内为准):
1.患智力障碍、脑瘫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智力评估和适应行为评估两方面的证明。
2.患自闭症(孤独症)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智力评估、适应行为评估和自闭症行为评估三方面的证明。
温馨提示:相关鉴定证明建议到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儿童少年医院等相关市级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五)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坪山区范围内的房产证(房产份额须大于50%),或房屋租赁凭证(人口居住信息),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公租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六)适龄儿童少年的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可网上自行打印)。
(七)适龄儿童少年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八)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申请表(点击下载)。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路125号原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坪山学院坑梓校区)。
招生咨询电话
0755-89459932、0755-8945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