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深圳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学位申请指引

  一、招生计划

  招生10人

  (含小学一年级及其他年级插班学生)

  二、招生对象

  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坪山区户籍。

  (二)年龄6-15周岁(2006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三)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自闭症)、肢体障碍(脑瘫)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以残疾证明及医院诊断证明为准(视障、听障类适龄儿童少年请前往市元平特殊教育学校报名)。

  (四)无传染病及其它不适合在校就读的严重疾病,无严重自伤或攻击行为,具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

  三、报名流程

  (一)现场报名及资料审核

  2021年6月10日—6月22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家长备齐学位申请的有关证明原件、复印件,到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路125号)报名及审核入学资料(儿童不需到现场)。

  (二)适学能力评估

  学校将对有需要的学生进行认知、情绪、行为等方面的适学能力评估(具体人员及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布录取名单

  根据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计划以及申请人资料审核结果,录取名单将于2021年7月9日在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校门口公示栏公布。

  四、报名材料

  (一)适龄儿童少年本人及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二)适龄儿童少年出生证。

  (三)深圳市残疾人证。

  (四)市级医院出具的以下相关诊断证明(医院检查评估资料以一年内为准):

  1.患智力障碍、脑瘫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智力评估和适应行为评估两方面的证明。

  2.患自闭症(孤独症)的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智力评估、适应行为评估和自闭症行为评估三方面的证明。

  温馨提示:相关鉴定证明建议到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儿童少年医院等相关市级医疗机构进行鉴定。

  (五)住房证明: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坪山区范围内的房产证(房产份额须大于50%),或房屋租赁凭证(人口居住信息),或其他类住房(祖屋、公租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证明。

  (六)适龄儿童少年的预防接种查验证明(可网上自行打印)。

  (七)适龄儿童少年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八)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新生入学申请表(点击下载)。

  以上资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五、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坪山区特殊教育学校(坪山区坑梓街道人民路125号原深圳广播电视大学坪山学院坑梓校区)。

  招生咨询电话

  0755-89459932、0755-8945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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