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龙岗中骏蓝湾翠岭花园等公租房配租指引

  一、房源概况

  本次推出中骏蓝湾翠岭花园、悦龙华府二期、荷谷美苑共3个项目417套住房。具体房源信息如下:

  (一)中骏蓝湾翠岭花园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兴农路18号,供应房源63套,其中单身公寓32套(建筑面积约38㎡),一房17套(建筑面积约53㎡),二房1套(建筑面积约65㎡),三房13套(建筑面积约85㎡)。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单身公寓房源,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一房房源,三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二房房源,五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9.39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3.5元/平方米·月。

  (3)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二)悦龙华府二期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龙岗区宝龙街道春华路,供应房源247套,其中小一房18套(建筑面积在50㎡以下),大一房229套(建筑面积约50-52㎡)。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小一房房源,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0.28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三)荷谷美苑

  1.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荷路138号,供应房源共107套,其中一房25套(建筑面积约29㎡),二房82套(建筑面积约50-54㎡)。

  2.配租标准

  一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一房房源,二人及以上家庭可选本项目供应的所有房源。

  3.费用标准

  (1)基准租金:10.17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费:2.63元/平方米·月。

  (3)物业专项维修资金0.25元/平方米·月。

  注:

  1.上述项目暂定2021年9月交付,如有变动,另行通知。本次房源均属腾退房源再次供应。房屋均为简装,具体装修情况以现场交楼为准。

  2.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大队出具的竣工测绘报告为准。

  3.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最终以合同签订时公共住房租金定价管理服务平台的定价为准。

  4.经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廉租保障对象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停止领取租金补贴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缴纳租金。

  5.上述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如有适龄儿童入读需求,请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

  6.物业服务费为现行标准,如有变更,按最新标准执行。

  7.本次配租项目看房方式及安排另行通知。

  8.认租申请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对应户型或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二、配租对象

  2021年6月10日18:00前取得龙岗户籍,且已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岗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如户籍发生变更的,应已在2021年6月10日18:00前完成相关信息变更。

  三、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为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

  第二序位为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

  第三序位为按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在上述各序位中,如在册轮候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其在该序位中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我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一)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民政部门认定的廉租保障对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或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抚恤定补优抚对象;

  (二)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为残疾人联合会认定的残疾人;

  (三)经计划生育管理部门认定的计生困难家庭。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1.有意向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人,登录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业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页面(http://zjj.sz.gov.cn/zfbzfw/),点击页面的“认租申请”,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页面,凭账号和密码登录轮候系统,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意向小区将作为判定是否属于放弃选房行为的重要依据,请谨慎选择。

  2.网上认租时间为:2021年6月14日9:00至2021年6月22日18:00。在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不计入实际弃选次数)。

  3.在册轮候申请人其他轮候信息发生变更的(如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等),应在2021年6月22日18:00前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zjj.sz.gov.cn/zfbzfw/)在线提交信息变更或持变更事项的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申请变更(咨询电话:88631666)。

  注:本次认租资格的户籍核查时点为2021年6月10日18:00,其它信息核查时点为2021年6月22日18:00。

  4.政策咨询地址:龙岗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210室(龙岗区如意路486号)。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咨询电话:28589935,28589937。轮候系统操作咨询电话:83679045。常见问题详见附件。

  (二)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龙岗区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http://www.lg.gov.cn/bmzz/zjj/)公示。

  (三)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417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418~834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835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四)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由龙岗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安排选房和签订租赁合同,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在后续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我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

  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地址:龙岗区中心城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1402室,投诉举报电话:28589851。

  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六、重要提示

  (一)因轮候人数众多,房源按照轮候排序选完即止,通知短信只作为辅助提醒,可能会因手机号码未及时更新、手机信号、短信屏蔽等因素导致未接收或延迟等现象,请认租申请人密切关注龙岗政府在线区住房和建设局子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通知通告,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如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二)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申请人家庭人口数、住房、婚姻、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我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落户及办理居住证问题,请咨询龙岗区教育局及项目所属派出所意见。

  (六)合格认租家庭选定住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已了解所选项目的项目交付时间、租金等信息并予以认可。

  (七)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将收回另行分配。

  (八)通告未尽事宜由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负责解释。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