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龙华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指引

  一、认定范围

  (一)户籍在深圳市龙华区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登记居住地在龙华区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深圳市龙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本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可参加认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是国民教育序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本科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相一致的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2.参加就读学校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2021年应届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申请认定的“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任教学科一致。

  3.其他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的“任教学科”应与面试科目一致。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期间随时注册个人账号(注册需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可先完善个人信息和下载《个人承诺书》。

  1.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1)“个人身份信息”。 申请人在该栏目需完善性别、民族(港澳申请人选择民族时可选具体一个民族或其他)。 申请人可在此页面修改除“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外的其他信息。

  (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合格的申请人,可在该栏目查看本人的考试合格证信息。

  (3)“普通话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普通话信息。

  ①在“核验证书”类型下,输入证书编号等信息,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核验普通话证书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普通话证书信息,请选择“录入证书”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4)“学历学籍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历信息。 学籍信息将在认定报名过程中自行同步,如果同步失败,可自行添加学籍信息。

  ①在“核验学历”类型下,输入学历证书编号,点击“核验”按钮,系统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信息管理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

  ②如果核验不到学历信息,请检查当前核验的信息是否与学历证书信息中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证书编号"一致。

  ③经上述步骤仍核验不到证书信息,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④中师、幼师及其他中专学历,请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类型,补全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版证书(图片大小小于200KB,格式为JPG),供后台人工核验。

  ⑤如您所持有的学历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者国外留学学历,无法进行学历核验,请选择核验类型为港澳台地区学历或国外留学学历,按照步骤3进行操作,并上传《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特别提示: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

  (5)“学位证书信息”。 申请人可在该栏目下新增和修改个人学位证书信息。 学位信息目前尚未实现在线核验,一律自行上传证书信息。

  (6)“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已经申请认定过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在该栏目查看已有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

  2. 下载《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可以在认定报名开始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资料下载”栏目或“须知”页面下载《个人承诺书》,待报名时使用。

  说明: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 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 月 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 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成功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 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请重新上传。

  (二)报名

  深圳市龙华区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开始后,申请人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用本人的账号登录并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认定高中和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师教师资格的,选择深圳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教师资格的选择龙华区教育局。

  2.网上报名(2021年6月15日至6月24日)

  申请人于6月15日至6月24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现场审核(2021年6月16日至6月25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周六日除外))。

  (四)预约办理。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通过“i深圳”APP或深圳掌上政务小程序预约“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教育资格认证专窗”号办理,未预约不予办理。 疫情期间,群众需全程配戴口罩,进入大厅前需微信扫描二维码,查询近14天内行程轨迹,如显示有经过高风险地区记录,可能无法进入大厅办理。 “i深圳”线上开放预约时间自6月14日起。

  预约方法:

  1.“i深圳”APP预约——点击“办事预约”——“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教育资格认证专窗”

  2.微信搜索小程序“深圳掌上政务”,点击“在线预约”——“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教育资格认证专窗”。 进行现场认定网上预约,并在指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梅龙大道2281号国鸿大厦A座1层)进行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同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再次复印无效)和个人信息页;或“粤省事”小程序“我的证照”栏目在线验证本人由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再点击查看详情;或“粤省事”小程序“我的证照”栏目在线验证本人由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户口簿”再点击查看证照。

  (2)非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同时提供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且在“i深圳”APP首页搜索“居住证业务”后,进入居住证业务界面,点击“居住登记信息服务”,然后再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再选择“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点击“下一步”即可在线验证本人最近一次居住登记信息。

  (3)在深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研究生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同时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国(境)外学历的在现场确认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领证时,应届本科、专科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方可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填写本科及以上已取得证书的学历且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即可。

  3.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登记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4.体检合格证明

  最近六个月(2021年1月至2021年6月)体检的合格证明(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点击下载),并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点击查看)。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函请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港澳台的有关部门开具。 港澳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香港澳门),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广东省教育厅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警务处或澳门身份证明局办理无犯罪证明,相关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厅,省厅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 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照片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1张(与上传认定系统的电子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照片背面填写姓名和学科。

  7.其他

  (1)2016年5月31日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2)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提交本人《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信息如果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比对成功,无需提供原件,否则,需提供原件供工作人员现场查验。

  (3)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1.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我局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于2021年7月13日前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

  2.教师资格证书制证完成后,我局将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发证之前请保持认定系统内填写的联系电话能正常使用,勿停机、勿换号、勿关机、或勿设置不接收陌生短信),具体领证时间和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应届毕业生或以学籍申请的在读研究生领证时须提交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

  四、温馨提示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疫进入常态化阶段,为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须遵守龙华区行政服务大厅的相关防疫要求。 如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等原因而影响其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后果由本人承担。 如本人身体确有不适,可以准备好相关认定材料,亲笔签一份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点击下载委托书模板)。

  (二)请申请人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三)申请人对于一些政策上的疑问,也可拨打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教师资格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23336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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