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深圳少儿医保市内就医报销标准
2020年深圳少儿医保市内就医报销标准:
少儿(大学生)医保参保人按以下规定就医的,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门诊在选定社康中心就医,经结算医院同意,可以在与选定社康中心同属于一家结算医院下设的其他定点社康中心门诊就医;住院及门诊大病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少儿(大学生)医保参保人应当选定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14周岁以下的少儿医保参保人,可选择一家社康中心或一家市内二级以下医院作为门诊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可变更所选定的社康中心或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自变更生效次月起在变更后的社康中心或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
普通门诊报销比例
少儿及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后,其在绑定的社康中心或医院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② 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20元。
③ 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上述第 ① 、第 ② 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
④ 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注意:参保学生看普通门诊需要去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未绑定定点医疗机构的无法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