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3号

  深圳市宝安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2021〕3号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精准科学实施疫情防控,结合宝安区疫情形势和防控工作进展,经科学评估,现就调整疫情防控工作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社区小区防控措施

  全区所有机关单位、办公楼宇、经营单位、社区小区保留出入卡口,继续实施围合式管理。社区“三人小组”保持常态化运作,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封闭、封控管理区域旅居史人员,解除集中隔离人员请在抵深后12小时内向所在社区报告,积极配合社区“三人小组”开展落地排查、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管理、核酸检测等措施。健康码为“黄码”人员应及时按要求接受核酸检测。外卖、快递行业恢复常态化运营。

  二、公共场所防控措施

  (一)全区各类公共场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配备必要的防疫物资,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和防控知识培训,做好公共区域清洁通风消毒,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保持1米间距等防控措施。密闭场所到访人员要扫描“要素报备”二维码登记。

  (二)全区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堂食;聚集性、密闭空间文体娱乐场所、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序恢复营业。

  三、聚集性活动防控措施

  全区大型活动坚持非必要不举办,确有必要举办的活动要落实“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并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压缩规模、缩短时间、控制人流、减少聚集,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四、公共卫生防控措施

  全区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社区小区、公共场所、单位部门要持续开展环境卫生整治行动,消除卫生死角,按照相关防疫技术指引落实日常通风清洁消毒消杀。

  五、个人健康管理措施

  全区市民要积极接种疫苗,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同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就近到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并向社区报告。注意个人卫生和健康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觉遵守管控要求,主动配合防疫检查。养成戴口罩、勤洗手、“一米线”,房间多通风、勤消毒,使用公筷公勺等良好卫生习惯。

  本通告自2021年7月6日0时起实行,管控措施将依据疫情风险评估结果动态调整。此前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