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宝安公租房选房签约服务指引(面向5人及以上家庭)

  选房签约服务指引

  面向宝安区户籍在册轮候5人及以上家庭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选房签约手续办理于2021年7月14日至15日在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二楼业务大厅进行。

  合格认租申请家庭请按如下指引办理相关事项:

  

  

  选房指引

  选房规则

  请按终审公示的选房排位顺序依次选择对应面积的住房。

  申请人未按时参加选房的,按以下规则依序补选房:

  申请人过号未到(电脑系统叫号,呼叫三次未到)、但在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待安排场次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先后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未到场、但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到场的,在当日选房结束后按选房排位顺序补选房;

  申请人在安排场次当日选房结束前仍未到场的,视为放弃本项目选房资格。

  选房流程

  签到等候

  选房者到达现场后,必须佩戴口罩,出示身份证,根据指示标识排队等候(间隔不小于1米),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实工作;须登录“深i您”微信小程序,实名登记并出示健康码,经测温合格后可进场等候签到。签到后,领取《选房通知单》等资料,等待叫号。

  呼叫验证

  电脑系统将按照排位顺序呼叫(每位呼叫三次),选房者在听到自己的排位号码被呼叫后,应带齐所需证件、资料到验证处进行身份验证,验证通过后准备预选房。

  正式选房

  当前一个选房者确认完成选房后,工作人员会按排位顺序呼叫下一位预选房者前去正式选房。选定房号后,工作人员即打印《选房确认书》,选房者在《选房确认书》上签字确认,即完成选房。

  选房注意事项

  申请人(家庭)应做好选房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建议选择多套住房作为目标,密切留意现场的叫号信息和房源信息,已被选走的房号切勿作为备选房号,如有不明之处,可随时咨询现场工作人员。

  请申请人按照选房排期表规定的时间提前半个小时签到,以便提前了解选房操作流程和房源动态。

  现场选房人应为申请人本人;若申请人本人确不能到场的,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选房,书面委托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详见范本1);申请人委托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其他人选房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范本2),并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进行现场确认。

  为避免人多拥挤,每户申请家庭限定1人进入选房现场。

  每户申请家庭选房时间不超过三分钟。房号一经选定并签字确认,不得调换。

  关于如何视为放弃选房。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当日选房结束后,将在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网站(http://www.baoan.gov.cn/jshej/)公布剩余房源情况。因选房时间有限,为尽快选到合适的房源,请申请人根据排位情况,结合网上房源信息,事先考虑好预选方案。

  1、因个人原因,申请人本人不能到场的:

  可书面委托成年的共同申请人签订租赁合同,书面委托由申请人本人签名并按捺手印。选房当日未签约的,视为自行放弃本项目选房。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授权委托书见范本1)

  2、因受疫情影响存在被隔离的情形无法亲自到现场选房的

  (1)可书面委托第三方前来选房,需携带资料: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主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身份证、银行卡(深圳本地的借记卡)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范本2)

  (2)签到前,工作人员通过视频连线,与主申请人核实委托事项是否属实,并且全程录像。核实无误后,工作人员在委托书上签字确认。

  入住注意事项

  入住手续办理时间另行预约。

  入住手续可由申请人或成年的共同申请人办理。

  办理入住时,首月物业服务费、水费、电费、燃气、有线电视等业务费按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办完入住手续后即可领取钥匙。

  温馨提示

  为避免人群聚集,本次选房仅允许1人进入选房现场。

  交通提示:因车位有限,请选房家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到达选房现场。

  可乘坐M200路、M210路、M358路、M400路、M473路、M483路、M484路、高峰专线72路、高峰专线8路、机场10线至甲岸路口公交站下。

  宝安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二楼业务办理大厅

  咨询电话:859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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