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宝田医院调整核酸检测等院感防控措施
根据《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动态调整核酸检测等院感防控措施的通知》 要求,根据深圳宝田医院实际情况,做出以下疫情防控调整:
1、【十大症状者】有新冠流行病学史及新冠相关临床症状者:如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嗅觉和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相关症状的患者,请前往中国科学院大学深圳医院(光明)西院区 发热门诊排查就诊(地址:光明区马田街道松柏路4253号)
2、【普通门急诊】进入医院必须戴好口罩、出示行程码,粤康码或i深圳健康码,测量体温,如实报告流行病学史。通过后方可进入门诊区域。
3、【特殊科室】前往口腔科、内镜室、眼科、耳鼻喉科等科室就诊时需要摘口罩进行治疗检查者,需持一周内(7天内)天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方可进行诊疗操作。其他特殊情况根据患者实际情况进行核酸检测。
4、【住院管理】所有新入院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均需持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低风险地区患者为入院前 7 日内,中风险地区患者为入院前 3日内,高风险地区患者为住院当日结果)办理住院,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患者不得收入普通病房。执行“非必要不陪护”原则,每位患者只能有一位陪护。
5、【陪护探视】因特殊情况确需探视的人员,需无流行病史、持三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并报医院科室主任同意方可探视,做好探视记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