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东成人高考招生计划
2020年广东成人高考招生计划
(一)编制招生专业及计划。成人高校招生规模由省教育厅按照国家有关招生政策确定,报教育部备案。部属、外省、本省各成人高校本科、专科层次招生专业,经主管部门或本省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各有关成人高校按教育部2020年全国成人高校生源计划编制工作的安排,使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互联网上及时编制2020年成人高校招生信息(包括专业、层次、学习形式、学制、招生范围、外语语种、函授站、授课地点、收费标准等内容),并在系统中提供的专业范围内设置招生专业。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前,各成人高校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的工作部署编制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数。
(二)公布招生专业及计划。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汇总分发的各成人高校在广东招生专业信息,核对和规范相关信息后于考生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不含专业计划数)。未经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向社会公布的院校及专业不得安排招生。为切实维护招生计划的严肃性,各招生院校必须履行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的承诺,不得随意取消、变更已向社会公布的招生专业。因特殊原因需取消专业招生计划的,学校必须妥善解决该专业上线考生的遗留问题。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于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统一向社会公布各成人高校招生专业信息,在录取前公布各校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招生计划编制要求
1.各成人高校在计划编制过程中要充分体现成人高等教育为在职从业人员服务、以业余和函授学习为主的特点,尽可能缩小全日制脱产学习的在校生规模。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一律不得招收脱产学生,凡违规招收脱产学生的普通高校将取消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
2.各高校要加强函授站(点)的管理,通过备案的函授站(点)才可编制招生计划,凡未按相关规定备案的函授站(点),一律不得在我省招生。各高校要严格按照函授站备案的招生层次和专业编制计划。2020年起,未按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省外高校在粤设置成人高等教育函授辅导站的有关要求进行备案的招生层次和专业,省招生办一律不予公布。
各成人高校业余形式招生计划不得安排跨省招生,培养地点须在学校所在地。
3.各高校在编制招生计划时,要以教育部公布的2020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备案结果为依据,确定拟招生专业的名称、国标代码、培养层次、学习形式、修业年限。专科起点升本科(下称专升本)招生专业所对应的考试科目,按教育部公布的《专科起点升本科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执行。
4.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文件要求,医学门类中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麻醉学、医学影像学和医学检验等专业不得安排函授招生计划。艺术类、外语类专业安排函授招生计划须经教育部审核备案。
5.普通高等学校开设的成人高等教育专业须是学校普通本、专科已有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