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光明区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提示

  疫情防控工作温馨提示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8月11日(星期三)起,进入光明法院人员需现场测体温、出示健康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等。

  如您因上述原因不能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请提前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您可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法官、法官助理的联系电话,或拨打诉讼服务电话12368。

  拓展——

  自8月12日起,进入罗湖区人民法院办公区域的所有人员请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色)并签署承诺书。

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