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南山区企业人才房补租申请受理指引

  一、房源情况

  本次受理补租的房源范围为深圳市的社会存量住房,应具备房屋编码。房屋编码可通过关注“深圳社区网格管理”微信公众号查询或通过深圳市房屋租赁行业协会官网查询(网址:http://www.szfwzl.com/)。

  二、受理时间

  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9日。

  三、受理对象

  在南山区企业工作的人才。

  四、受理条件

  申请人为单身的,应当以单身状态提出申请,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已承租深圳市具备房屋编码的社会存量住房;

  (二)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持有二级技师及以上证书;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深圳市均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未正在租赁保障性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包括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或者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等)、未同时享受任何形式的保障性政策性租房补贴;

  (四)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排位原则

  第一序位:与入围《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名录》(附件1)的企业和机构(注册地在南山)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人才。

  第二序位:与南山区其他企业和机构(注册在南山)签订全职劳动合同并处于有效期,且在本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人才。

  同一序位中依在深累计交纳社保时间的长短确定先后序位。若社保交纳时间末位并列,将在后续通告公布处理方式。

  六、年度配额

  2021年度1500套,按排位原则依次保障,配额分配完毕即止。

  七、保障标准

  (一)住房以套为单位申请。两人及以上合租单套住房的,承租人应当确定一人作为申请人,不得重复申请。

  (二)补租面积:单身35㎡;家庭65㎡。

  (三)补租单价:40元/㎡·月。

  (四)月补租金额=补租单价×补租面积。

  (五)补租期限:3年。

  八、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自行登录南山区安居信息系统(网址:https://nszj2.szns.gov.cn:8094/Home/Login)按要求进行申请。同时上传下列材料:

  1.身份信息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或者相关身份证明;

  2.工作信息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等;

  3.学历信息证明材料,包括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证、职称证书、技能证书等;

  4.租房信息证明材料,包括《租赁住房合同》,合同内容须包括租赁双方身份信息、房屋地址(具体到房号)、租赁房屋面积、租赁起止时间等必要信息,且该合同自申请之日起,剩余有效期应当不低于6个月;如原租赁合同不符合上述要求,可参考南山区租赁住房合同范本(附件2),与房屋出租人重新签订合同;

  5.申请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3);

  6.其他与申请相关的材料。

  (二)资格核查、公示

  受理期限截止,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根据排位原则,进行资格审核,确定补租人员签约序位:

  1.优先保障第一序位申请人。第一序位各申请人,依在深累计交纳社保时间的长短确定签约序位。

  2.第一序位申请人的签约序位确定后,仍有剩余配额的,保障第二序位申请人,并依在深累计交纳社保时间的长短确定签约序位。

  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依资格审核结果及签约序位,形成“补租人员名单”,“补租人员名单”按照不超过总配额的1.1倍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政府机构”—“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通知公告”,网址http://www.szns.gov.cn/nsqzjj/gkmlpt/index)。

  (三)签订租赁住房补租协议

  公示通过后,补租名单中的人才应在要求的时间内,依序签订《南山区企业人才租赁社会存量住房补租协议》,配额分配完毕即止。逾期未签订的,将视为放弃补租资格。

  补租人员名单中如属于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中的在册轮候人员,签订补租协议后,须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九、重要提示

  (一)补租期限内申请人应配合补充相关佐证材料,及时办理相关信息的变更,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婚姻状况、租赁住房合同等变更。变更后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继续领取。

  (二)补租期限内申请人不符合条件的、工作单位注册地搬离南山或待业超过60个自然日的,次月起停止计算补租。

  (三)申请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根据市、区住房保障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十、监督和举报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方式向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南山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部门将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26013209,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十一、咨询方式

  南山区住宅保障中心:南山区常兴路162号,26493118、26416724、26493908、26923764。(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1.附件1:南山区2021年度人才住房补租名录.xls

  2.附件2:南山区租赁住房合同范本.doc

  3.附件3: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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