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坪山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为切实减轻坪山区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畅通群众监督举报途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将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公布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一)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
(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
(三)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寒暑假期开展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时间与中小学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0:30;线上培训每课时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晚于21:00;
(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五)学科类校外线上培训机构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六)进行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排名;
(七)将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或作出与升学、考试相关的保证性承诺;
(八)聘请在职中小学教师或不具备相应教师资格的教师任教;
(九)提供境外教育课程,或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十)不签署合同或未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署合同;
(十一)一次性预收取超过三个月或单个科目超过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
(十二)在中小学校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利用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
(十三)泄露家长和学生个人信息;
(十四)其他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二、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755-28344505
监督举报邮箱:psqjyjts@szpsq.gov.cn
三、举报受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