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田产业人才房申报条件及类别

  2020年福田产业人才房申报条件及类别

  (一)申请租赁人才住房的用人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注册地(或执业地,下同)和税务登记地在福田;

  2.承诺5年内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不迁出福田;

  3.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承租条件(详见附件《福田区各行业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认定标准》,下称“《认定标准》”)。

  福田区各行业产业人才住房配租认定标准.doc

  (二)用人单位只能选择以下一种类别,同时对应各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认定标准进行申报:

  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为总部企业、高端服务业、绿色产业的企业或机构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科技创新局为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创新创业平台、高层次人才团队、专利代理机构、重点引进企业及机构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工业企业、商业企业(批发零售餐饮)、外贸企业、农业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住房和建设局为房地产业企业(包含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建筑业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燃气行业企业、建筑科技类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为文化创意(包含建筑装饰设计、服装设计等)、体育、旅游企业的主管部门;

  福田区金融工作局为持牌金融机构(含深圳市级分支机构)以及受地方金融监督管理的金融企业、金融科技企业(机构)、上市企业及完成上市辅导企业、金融及上市相关行业社会组织、经区政府认可重点支持的其他企业(机构)的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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