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深圳市属事业单位招聘报名常见问答

  2021年11月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解答

  一、关于岗位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是如何划分的?

  答: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高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1至7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1至4级,副高级岗位为5至7级;中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8至10级;初级岗位由高至低分为11至13级,其中13级为员级岗位。

  二、关于资格条件

  2.“择业期”时间如何计算?

  答: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和专科生的择业期为毕业2年内;博士研究生的择业期为毕业5年内。择业期从毕业证书落款日期起算。

  3.怎样理解“学历”、“学位”要求?

  答:报考人员应具备与招聘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专业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此次招聘低学历能否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能否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

  答:本次招聘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如:岗位要求最低学历本科、最低学位学士,本科和研究生专业均要求数学,如报考人员的研究生专业为数学,应具备相应的数学专业硕士或博士学位;如报考人员的本科学历为数学、研究生学历为非数学,还应具备本科数学专业的相应学位;如本科为数学专业,但无相应的学士学位,为不符合条件。同时,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日期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不予聘用。

  招聘岗位最低学位要求为“不限”的,报考人员是否取得学位不影响报考。

  5.如何判定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如何确定?

  答:以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报考人员可根据岗位设置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对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判定。如果岗位要求二级专业科目(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初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6.双学位的报考人员能否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

  答:如报考人员第二学位也取得了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毕业证书,可以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报考。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均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7.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的能否报考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具有英语六级的能否报考要求英语四级的岗位?

  答: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为最低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要求。如要求为“初级”的岗位,具有相应的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报考该岗位;岗位未明确要求专业技术资格名称的,所需专业技术资格要与要求的专业相符,同时要满足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本次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英语资格也是最低要求,如要求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的岗位,具有国家大学英语六级和专业八级以及公告所列情况的人员可报考该岗位,但同时要满足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要求。

  8.招聘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如英语四、六级证书,职称证等),如报考人员已通过相关考试,且已知道考试成绩,但没有取得相关证书,这种情况能否报考?

  答:按招聘公告的要求:招聘相关资格、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0月25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通过考试、评审或认定,并在资格初审现场提供证书,否则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

  9.如何理解“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三、关于港澳居民报考

  10.港澳居民是否可以报考?

  答: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的人员可报考相关岗位。

  11.哪些港澳居民可以报考?

  答:港澳居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报考:

  (1)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

  (2)具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所列条件;

  (3)符合本公告第二条第(一)至(四)项规定。

  12.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如何报名?

  答:港澳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报名注册时,请在证件类型中选择“香港居民身份证”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并填写身份证号进行注册。

  13.港澳居民在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1)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2)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历学位证书(暂未毕业的应届毕业生,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5)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关于时间安排

  14.此次招聘的时间如何安排?

  答:此次招聘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2021年10月25日10:00至10月29日17:00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表,11月16日10:00至11月21日9:30网上打印准考证,11月21日笔试,12月21日16:00前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线,12月26日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均由用人单位具体安排时间。

  五、关于考试和资格审查

  15.如果有效居民身份证遗失或正在办理中,怎样处理方可参加考试?

  答:如有效居民身份证失效、遗失或更换中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凭准考证及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办理受理回执和任何其他证件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凭证。

  16.往届毕业生报考符合条件的面向毕业生的岗位,资格初审和办理聘用备案时如何提供资料?

  答:按对社会人员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这种情况只是允许往届毕业生报考面向毕业生的岗位,并不改变其社会人员的身份。

  17.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办理聘用备案时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或工作合同、工资单等的全部吗?

  答:不需要,一般情况下只提供其中的一种即可,如通过一种资料不能判断或存有疑问的,再按用人单位的要求提供其他的相关资料。

  18.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将有什么后果?

  答:本次公开招聘为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选择与本人条件相符的岗位进行报考并自行确认。本人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和要求的,成绩无效;如果为恶意报考的,如提交虚假资料、多次弃考、指使或煽动他人恶意报考等,一经发现将按照诚信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六、关于报名

  19.如何报名?

  答: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可通过深圳市考试院专栏(http://hrss.sz.gov.cn/szksy/)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报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考人员报名的详细操作说明及注意事项见公告附件5《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

  20.网上报名时需要注意什么?

  答:(1)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表、问题解答及网上报名功能使用详细说明等,对照本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错选不符合本人意向或条件的岗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实名注册和报考。每人只能注册一个用户,因个人信息泄露被他人注册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含同日举行的我市市属、区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工作人员的岗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成绩无效,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3)报名时填写注册信息、报名信息及选择岗位过程中应认真录入、仔细核对,通过系统提交确认相关信息时必须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所有信息经系统提交确认后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

  (4)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未在规定的选报岗位时间内完成岗位选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5)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经认定属恶意报考的,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6)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

  21.岗位提交确认后能否修改个人报名信息、岗位信息?

  答:不能。报考人员在岗位提交确认前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岗位信息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系统提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22.什么情况下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

  答:报考人员在未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前可登录网报系统自行修改除姓名、身份证号、证件类型、手机号码外的其他报名信息及岗位信息,具体操作方式见公告附件5《深圳市人事考评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操作说明》。报考人员在完成报名信息和岗位确认后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和岗位信息。

  23.如何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答:2021年10月27日将公布一次无人报考的岗位(如没有无人报考岗位,报名期间将不再公布),11月2日将公布各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

  七、关于咨询

  24.对网报系统、报名信息填写及考务工作等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请拨打深圳市考试院电话:0755-88100099(受理咨询时间:2021年10月25日至10月29日的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因咨询的人数众多,如遇咨询电话打不进的情况,请将详细情况电邮至ksykwb@hrss.sz.gov.cn进行反映,来邮时请在邮件中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和事由)。以上电话及电邮不受理涉及招聘政策的咨询。

  25.对招聘政策有疑问的如何咨询

  答: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人员如对招聘政策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问题解答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8128921、88123342

  中共深圳市委组织部:61866866-8366,88136200

  中共深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88111608

  中共深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88132564

  深圳市教育局:88121807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88121954

  深圳市民政局:82485949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83949487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83786966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83165237

  深圳市水务局:83072283

  深圳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8121647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88113765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3070054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83915850

  深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88127832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88121391

  深圳市总工会:88135075

  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88134470

  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82485781

  深圳市社会科学院:88136118

  深圳开放大学:82116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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