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同和保馨苑羊台苑等公租房承租家庭续约相关说明
一、承租人续约资格核查情况
经审核,206户家庭符合续约资格(符合续约资格家庭名单),39户家庭不符合续约资格(不符合续约资格名单),现将审核情况予以公示。
二、公示时间和方式
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官网:http://www.baoan.gov.cn/jshej/公示5个工作日。
三、续约条件
(一)承租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的公租房轮候申请条件。
(二)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欠缴租金。
(三)承租人及家庭成员在租住期间未违反我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规定。
四、异议处理
如发现本次公示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或对驳回续约申请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次公示期间由承租人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向我中心书面申请复核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复核符合条件的,在续租通知一并公示。
逾期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对公示信息无异议。
五、投诉举报和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区住房和建设局或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
(一)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电话:85901800。地址:宝安区宝城42区甲岸路17号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二楼业务大厅。
(二)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