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南山区演出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附通知全文)

  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因国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土疫情有所增加,我区面临疫情风险严峻,为了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与安全,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类风险点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点>的通知》、《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疫情防控组关于印发广东省密闭通风不良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第三版)的通知》、《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近期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指引的通知》以及深圳市精准防控的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演出场所及演出举办单位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疫情防控制度,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按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二、每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建立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十大症状的人员,及时引导其做好个人防护,到指定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进行就医。

  三、控制入场观众总量,实行预约制和实名登记,全场须保持疫情防控1米以上间隔距离。科学控制观众流量,避免形成人员聚集。

  四、鼓励安装政府开发的“电子哨兵”,观众通过扫码录入实名信息、核酸信息、行程信息、体温信息,配合政府使用大数据实时进行疫情防控。

  五、清查登记演职人员演出前14天行程,如有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14天内有新增本地病例的省市和重点关注地市来(返)深人员,均不得参加演出活动,并主动及时联系当地社区,根据深圳市精准防控要求落实相应的隔离或健康管理措施,同时向我局报告。主要演员无法参加的,演出须取消或延期,演出公司及主办方要做好退票、改票等手续,并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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