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凤凰英荟城公租房配租指南(时间+房源信息)
一、房源基本情况
凤凰英荟城项目位于光明区凤凰街道科裕路和光侨路交汇处东北侧,预计2022年6月交付使用。该项目总房源9672套,其中6668套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配租,其余3004套将优先面向光明科学城科学家及光明区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事业单位配租。
二、配租对象及房源分布
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配租的6668套房源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65平方米左右的二房户型4800套,分布在1栋、2栋、3栋A座、3栋B座、3栋C座、4栋A座、4栋B座、5栋、7栋C座、10栋、11栋B座、12栋、13栋、15栋B座、15栋C座;建筑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户型1868套,分布在1栋、2栋、3栋A座、3栋B座、3栋C座、4栋A座、4栋B座、5栋、7栋C座、10栋、11栋B座、13栋、15栋B座、15栋C座。
轮候名单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页面。
优先面向光明科学城科学家及光明区政府重点扶持的企事业单位配租的3004套房源分布在6栋、7栋A座、7栋B座、8栋、9栋、11栋A座、11栋C座、14栋、15栋A座。
上述房源单套住房的实际建筑面积以深圳市地籍测绘部门最终出具的测绘报告为准。
三、配租方式
面向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的配租方式如下:
(一)配租房源面积标准
以在册轮候人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数配置房源面积。结合本项目情况,配租房源面积标准如下:
三人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65平方米左右的二房户型,四人及以上家庭可认租建筑面积65平方米左右的二房或80平方米左右的三房户型。
在册轮候人自愿认租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建筑面积住房的,视为其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二)选房排位规则
第一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入围认租家庭,第二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候补入围认租家庭,第三序位为按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排位确定的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各序位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如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或拥有有效残疾证的残疾人(残疾人联合会或退役军人管理部门认定),其在该序位有优先选房权利。选房排位依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的轮候排序确定。
四、配租程序
(一)网上认租
有意认租凤凰英荟城公共租赁住房的在册轮候人,应进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 “公共租赁住房”—>“认租申请”页面,确认符合计算配租面积条件的家庭人口数等信息,在线提交认租申请。
网上认租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09:00-2021年12月29日18:00,此期间未完成网上认租的,视为放弃认租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
认租家庭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须于认租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住房保障服务”在线提交信息变更申请或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地址: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一层南部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西厅)提交信息变更申请(节假日除外)。本次认租家庭认租资格的核查时点为2021年12月29日18:00。
(二)网上在线看房
本项目通过实景拍摄形成了现场场景的三维模型。本次配租实行网上看房,不安排现场看房。有意向认租的家庭可通过手机扫描本通告末尾的二维码在线看房,对项目周边环境、小区配套、样板房室内格局和装修配置等情况进行浏览。
(三)认租资格核查
认租结束后,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会同有关部门对认租家庭的资格进行核查,核查结果将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公示。
(四)公布认租名单和选房排位
核查结果公示结束后,合格家庭按照房源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和候补入围认租家庭名单。排名1~6668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入围认租家庭,排名6669~13336位的认租家庭作为候补入围认租家庭,13337位及以后的认租家庭作为递补认租家庭。
上述的入围名单、候补入围名单、递补名单以及选房排位,将在选房通告发布时予以公布。
(五)选房和签约
对合格的认租家庭,将根据届时情况安排网上在线选房或现场选房,并同时开展租赁合同签订工作,具体时间及方式将在选房通告中予以公布。
五、租金和物业管理费标准
(一)租金标准
基准租金标准为19.62元/月·平方米,单套住房的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基础上,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修正确定。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由于项目物业正在进行招投标,物业管理费标准待招标结束后另行公布。
物业管理费由承租人缴交。
六、投诉举报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或深圳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举报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严格保密。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55)83788218,地址:福田区振兴路1号住建科研楼附楼一楼信访室。
深圳市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电话以其公开的信息为准。
七、重要提示
(一)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装配式装修。
室内卧室地面铺设复合木地板,墙面为自饰面硅酸钙板(PVC覆膜)或结构腻子涂料饰面,天花为石膏板吊顶腻子涂料饰面或结构腻子涂料饰面(含照明灯具),配置有卧室吊柜;
室内客厅及餐厅铺设复合木地板,墙面为自饰面硅酸钙板(PVC覆膜)或结构腻子涂料饰面,天花为石膏板吊顶腻子涂料饰面或结构腻子涂料饰面(含照明灯具、灯带),配置有玄关鞋柜、可视对讲;
卫生间地面铺贴地砖,墙面为自饰面硅酸钙板(uv覆膜),天花为硅酸钙板吊顶腻子涂料饰面或结构腻子涂料饰面(含照明灯具),配置有马桶、淋浴玻璃隔断、淋浴花洒水龙头、排气扇、不锈钢毛巾架、不锈钢厕纸盒;盥洗区不锈钢镜箱、卫浴柜台盆、台盆龙头;
厨房地面铺贴地砖,墙面为自饰面硅酸钙板(uv覆膜),天花为硅酸钙板吊顶腻子涂料饰面或结构腻子涂料饰面(含照明灯具),配置有橱柜(地柜、吊柜)、不锈钢洗菜盆、洗菜盆水龙头、抽油烟机;
未配置燃气灶、燃气热水器等电器,已具备燃气灶及燃气热水器安装条件。
(二)认租家庭中不具有本市户籍的成年子女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已认租其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且符合本通告配租条件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家庭,可同时认租本项目公共租赁住房。一个家庭只能选定并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四)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将不纳入本项目选房通告的选房名单(含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五)请申请家庭按规定及时办理认租、选房、签约等事项。凡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理相关手续的,均视为自行放弃本次认租。
(六)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合格认租家庭有如下行为的,视为放弃本次选房:
1.排序到位,有其对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
2.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时间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七)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人口、户籍、婚姻、抚恤定补优抚及残疾等信息发生变化的,仍应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八)认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隐瞒或者虚报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期满后),一经发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九)若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深圳市住房保障署将收回另行分配。
咨询电话:(0755)88631666。
相关附件附件:凤凰英荟城公共租赁住房总体鸟瞰图.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