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征求意见(附发放标准)
为促进深圳市养老工作发展,结合深圳市实际,深圳市民政局草拟了《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重点:
凡具有本市户籍,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请高龄老人津贴。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为:
(一)70-7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
(二)80-89周岁,每人每月300元;
(三)90-99周岁,每人每月500元;
(四)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1000元。
高龄老人津贴发放标准因年龄变化调整的,无需老年人提出申请。民政部门通过市政务短信平台向老年人推送高龄老人津贴调标短信通知,于符合条件的当月自动按新标准发放。
点击下载查看:征求意见稿
反馈方式: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0年9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2B室,深圳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处收,邮编:518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lc@mzj.sz.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