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高交会新冠疫情防控指引
2021年深圳高交会新冠疫情防控指引
(将根据疫情防控新要求及时进行更新)
在当前新冠疫情环境下,根据国家、省市、上级单位以及本届高交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相关精神和要求,特制定现阶段《第二十三届高交会参展参会疫情防控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将根据疫情防控新要求及时进行更新。本《指引》适用于本届高交会参展商、媒体、观众、会议单位、工作人员等各类主体及人员。
一、防疫要求
(一)所有人员满足以下防疫要求方可参展参会
1.健康码
粤康码绿码。
2.行程码
行程码绿码(无*号),且21天内无发生本土疫情的中高风险地区、无本地阳性病例的地级市旅居史。
3.核酸检测
每次入馆时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疫苗接种
工作人员(包括展商)在入馆14天前需“应接尽接”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
(二)展团、参展商参展参会防疫要求
1.展团和展商所在地级市21天内无发生本土疫情的中高风险地区、无本地阳性病例;
2.展团及展商所有人员满足防疫要求,不符合要求的需做到“应换尽换”。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谢绝参展参会
1.健康码为非绿码、行程码为非绿码或带*号者;
2.无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3.有发热(体温大于37.3℃)干咳、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新冠肺炎十大症状等;
4.目前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密接的密接;
5.处于出院后的医学隔离观察期;
6.无症状感染者处于解除隔离治疗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后的医学观察期;
7.处于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以及纳入社区健康管理的;
8.已康复的既往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9.21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的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地阳性病例的地级市旅居史者;
10.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者。
(四)有下列情形的展团和展商,谢绝参展参会
21天内有发生本土疫情的中高风险地区、有本地阳性病例的地级市所在的展团和展商。
二、参展/办会单位防控指引
1.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参展/办会单位在布展前(截止时间12月21日24时)与展区/会议组织机构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1)。
2.指定疫情防控工作联系人(见附件2):明确专人负责与大会对接和报送疫情防控信息等。
3.展位物资配备:参展商必须配备一次性手套、快速手消毒剂等物品。
4.通风:参展商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通风措施,展位不设置密闭房间,提倡敞开式设计。
5.进馆后个人防护:所有入馆人员需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食或饮水需到餐饮专区,自觉保持人与人之间1米间距,不扎堆,不聚集。
6.消毒:参展商要严格落实本展位、展品预防性消毒和日常消杀工作并做好消毒工作记录。配合组委会做好公共区域预防性消毒及日常消杀工作,所有进入展区的人员用快速手消毒剂消毒双手。
7.工作巡查:参展商安排专人对本展区内的工作人员和观展人员口罩佩戴情况、区域内人员聚集情况进行巡查,发现不符合防控工作要求的,及时整改。
8.闭馆后工作安排:闭馆后参展商对展会期间人员的健康状况随访14天,并将随访情况汇总后报展区承办单位、组团单位。若参展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干咳入院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确诊以及无症状感染者病例,应及时告知展区承办单位或组团单位,以便尽快配合疾控中心对相关接触人员进行早期排查。
9.洽谈区:参展商应确保洽谈区通风、通气、宽敞,客户与销售人员必须佩戴合规医用口罩。洽谈主宾双方应保持安全距离;现场严禁提供非独立包装食品和饮品。
10.表演:严禁参展商开展人群聚集性表演活动,如需开展促销活动,应确保展位人群保持在安全距离,且在现场拉好警戒线。音频的音量调整到合适大小,避免噪音干扰正常社交距离交流导致脱摘口罩。
11.餐饮:展商须按组委会的统一要求,在场馆内的餐饮服务机构订餐,并在指定区域错时就餐,严禁私自订餐。布展、参展工作人员应服从组委会现场管理,从指定通道运输、领取餐食。
12.建立信息台账。参展/办会单位建立参展/参会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见附件3)、通风消毒记录工作台账(见附件4)等,加强工作管理。每日收集员工健康监测信息,做好记录,并按要求将有关情况报送展区承办单位、组团单位/会议组织机构汇总存档。
13.管控场地及人数。根据目前的防疫要求,各会议场地在相应的摆放形式下,最大人数控制在场地原人数定额的50%以内。政府的防疫要求如有新的调整,各会议组织机构可及时跟进调整。会议将严格控制人数,与会者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现场座位将保持安全的间隔距离。
三、参展参会人员防控指引
1.入馆前需提前确认健康码和行程码为绿码(不带*号)、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发热等现象。
2.主动配合大会核验双码(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并不带*号)、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接受体温检测。
3.观众需实名登记并预约参观时间后按预约时间入场参观。
4.港澳台入境人员、国外入境人员需按照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境外防控最新要求执行。
四、主办单位防控指引
1.建立防控组织机构和机制。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方案要求,组织实施各项疫情防控日常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落实疫情防控职责。
2.负责展会疫情防控的对外联络和内部协调,组织、督促各级层层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联络疫情防控组指导设立核酸检测点、隔离观察室、防疫医务室、落实疫情防控医护人员等事宜。
3.负责展会工作人员和参展人员的健康摸排、健康告知、健康监测,各类人员的健康信息收集归档,以及疫情防控宣传与培训等工作。
4.负责优化设置人员、物流通道和缓冲区,做好人数、流线管控,组织实施实名认证、扫码验证、体温检测、门禁管理、安全检查、秩序维护等防控措施。
5.负责制定防疫消杀方案,落实场馆公共区域日常消杀、防疫物品配置、垃圾处理等工作,加强对高频接触点位、设施、用品的清洁消毒,对人员密集区域保持通风。
6.负责对现场实施网格化管理,定时对馆内进行防疫巡查,及时制止和纠正不正确佩戴口罩、人员聚集等各类违反防控要求的行为。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开展相应培训、演练,协调管理展会期间的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8.负责备用口罩、一次性手套、消毒用品等疫情防控物资的采购和发放工作,以及供餐单位、餐饮区的防疫管理工作。
9.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培训,确保相关工作人员掌握消毒、清洁和应急处置等必备防控知识和技能;在展会期间安排专人加强现场巡查,落实领导带班和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发生突发事件时能立即启动应急响应,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本《指引》就目前疫情现状下本届高交会参展参会各类主体及人员的健康要求进行了规定,根据疫情形势和保障需要,相关要求如有调整,大会将及时发布。请关注相关资讯。
附件请点击此处下载,包括: 1.疫情防控承诺书;2.疫情防控联系人信息表;3.参展商/办会单位健康信息台账;4.消毒工作记录表;5.健康信息报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