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深圳报告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附病例情况)

  1月11日,深圳市报告4例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相关情况如下:

  病例5

  男,51岁,为龙岗区某公司员工,居住在罗湖区清水河街道草埔西社区鹤围村64栋。

  病例6

  女,72岁,居住在罗湖区清水河街道草埔西社区鹤围村64栋。

  病例7

  女,77岁,居住在罗湖区清水河街道草埔西社区鹤围村64栋。

  病例8

  女,27岁,为龙岗区某公司员工,居住在龙岗区坂田街道侨联东5巷,是病例2的密接者。

  以上病例均是在密接者排查、重点人员管控中发现的,病例5、6、7为同一个家庭成员。初步判断,新增4名阳性感染者与之前的确诊病例属于同一传播链。

  4名感染者现已转送至市第三人民医院应急院区隔离治疗,临床诊断待出。相关密接者、次密接者及重点人员正在排查中,其居住、工作及相关重点区域已实施管控措施,活动过的重点场所已进行终末消毒。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进一步加强个人防护,戴口罩、多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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