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康宁医院疫情期间最新就诊须知

  根据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请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就诊须知

  1. 凡是到深圳市康宁医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注意:有自伤自杀或肇事肇祸高风险等急危重症患者除外。)

  2. 普通门诊实施全预约挂号,请提前在“深圳市康宁医院微信公众号”或“健康160”App预约挂号,并按预约时间段提前30分钟到达医院就诊。

  3. 我院是精神病专科医院,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情况,为避免耽误病情,请先就近到综合医院就诊处置。

  4. 所有进入医院的人员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请勿佩戴带有阀门的口罩),并接受预检分诊:

  预检分诊流程

  扫描“健康申报卡”二维码,如实填报电子版流行病学史调查问卷;同时如实填写纸质版流行病学调查问卷,填写地址具体到区→街道→社区或酒店;

  出示健康码、行程码;

  如实告知预检分诊工作人员有无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以及流行病学史;

  配合测量体温、手卫生。

  5. 就诊期间应尽量减少走动,排队应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候诊时应尽可能隔位就坐,不可随意摘下或丢弃口罩。口罩、棉签等医疗垃圾请扔进黄色医疗垃圾桶。

  6. 就诊中有任何需要或不适,请告知身边的工作人员,我们会协助处理。

  7.如因疫情防控或其他原因,不能前往医院复诊且病情稳定的患者(首诊、急诊、危重症患者等除外),建议选择我院【互联网医院】,进行线上复诊。

  ※ 注意: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互联网医院仅可开具非特殊管理的药物,无法开具精神药(如部分镇静催眠类药物、苯二氮卓类药物等)。

  互联网医院复诊

  请关注“深圳市康宁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菜单栏【互联网医院】,预约线上复诊。

  住院须知

  1. 普通患者(非急危重症患者)或陪护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办理住院或陪护手续。住院期间到住院病房以外区域进行检查、治疗时,由病房开具外出证,限时外出,待检查、治疗结束后立即返回病房。

  2. 疫情防控期间,病房不提供探视和会客;如需探视患者可联系相应科室预约时间,采用视频/电话的方式探视。

  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

  坪山院区:0755-82923481(8:30-16:30)

  罗湖院区:0755-25504297(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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