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境外输入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引主要内容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工作部署,深圳市已建立境外输入物品疫情防控机制,出台《境外输入物品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指导各行各业企业、机构和人员做好境外输入物品疫情防控,推动建立全行业高度自觉,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人、物、环境”同防联防联控机制。
《工作指引》主要内容:
一是“全覆盖”防控。对我市所有境外输入物品的防控提出基本防控要求,涵盖进口物品、深港跨境运输物品、国际邮件、个人随身携带入境物品、冷链食品水果等方面,各专项均有细化的防控方案。
二是“全流程”防控。针对境外输入物品在通关、运输、装卸、拆封、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指导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细化落实防控措施。
三是“双固定”原则。明确经营主体应在相对独立的区域设置固定场所进行境外输入物品的作业,安排相对固定的人员进行相关物品的装卸、搬运、储放、拆封等工作,经营主体应建立机制进行管理和检查落实。
四是“名单制”管理。提出经营主体建立装卸、搬运、储放、拆封境外输入物品人员、长期高频次接触境外输入物品的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清单,全面加强防控操作培训、核酸检测、健康监测。
五是“分领域”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特点细化领域防控指引,各区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各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岗位防控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