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罗湖区学位申请所需证明材料清单

  一、申请学位所需证明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父母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连续满 1 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及复退军人、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高层次人才等享受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实施教育优待政策。上述优待对象需按时在网上申请,并出具享受优惠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明、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罗湖区人武部地址:罗湖区翠山路39号罗湖国防大厦5楼505室 82672807)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申请学位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中发〔2021〕30号)关于“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的要求,从2022年秋季起,义务教育阶段积分入学不再验核计划生育信息,独生子女加分取消。

  三、关于租房居住的有关问题

  (一)租住合法产权住宅的须提供初始发证日期为2021年4月30日前(含当日)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蓝本)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应跨越2022年9月30日。

  (二)住单位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为所在单位所有或所在单位具有合法使用权(含单位名义申请的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且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提供相应证明,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加分。

  学位申请人租住单位名义申请的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视为集体宿舍。

  (三)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四)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在该住房实际居住,须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已办理《房屋租赁信息》且仍在租赁期限内的依然有效),不予加分:

  1.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2021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2022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房产的查询记录《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即无房证明)。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只适用于租住特殊房产家庭且一套住房只有一户登记,房屋未被锁定。

  四、关于实际居住的申报与核查

  实际居住是申请地段学校的重要条件,请适龄儿童家长及时申报登记网格人口居住信息。申请儿童父母在学区居住时间,以及是否连续、实际居住将与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进行比对核验。非深圳户籍市民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官网,在“居住登记信息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模块中查询人口居住信息。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

  受理申请后,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五、学区住房锁定有关问题

  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初中实行学区住房学制内锁定,即小学六年、初中三年不可重复申请学位(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学位申请成功后,该套住房即被锁定,小学六年、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被锁定可在“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原则上不能再申请学位。如果罗湖户籍适龄儿童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先在地段学校预申请,列为“E类”,服从安排的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儿童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

  六、适龄儿童户籍地址

  与实际住址不一致

  根据市教育局《深圳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问答》第十七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时,原则上以实际居住地址(须居住满1年)申请学位。如果不符合居住区教育行政部门学位申请规定的,由户籍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学位。

  七、其他事项

  上述只是预告性提醒,具体的招生政策、申请条件和办法以正式发布的2022年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为准。请家长密切留意市、区有关招生政策的最新信息,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如与上级出台的新政策、规定不符的,则按新政策、规定执行。各家长可通过微信关注“罗湖教育”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招生信息。

  区教育局招生服务咨询电话:22185706(公办);22185748(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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