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疫情隔离期间工资怎么算有规定吗
深圳疫情隔离期间工资怎么算有规定吗?
因新冠疫情不能正常提供劳动,用人单位是否还要继续发放工资?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可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无法工作工资发吗?
职工确诊后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在这期间按照医疗期间的规定发工资。《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在隔离期间,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自行居家隔离,劳动者的工资如何发?
根据劳动法和202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1)企业可以安排员工在家办公,正常发放工资。
(2)企业没有条件安排员工在家办公的,优先安排年休假,年休假期间正常发放工资;
年休假安排完了,想要继续延期返岗的,可采取的措施有:
①协商一致待岗,并明确待岗期间的工资;
②员工申请事假,事假期间无薪;
③单位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休息日,正常发放工资,在以后的休息日安排员工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