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专属医疗保险等待期多久

  深圳专属医疗保险等待期多久?

  自合同生效日起30日(含第30日)为等待期。

  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经医院确诊罹患本合同所约定的特定疾病的,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向您返还该被保险人所对应的保险费,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等待期:

  (一)投保深圳专属团体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根据《深圳专属团体医疗保险》中的“2.7 保证续保”条件进行续保的;

  (二)在上一保证续保期间届满60日内,您申请重新投保本产品并经保险公司审核同意的;

  (三)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导致的。

  深圳专属团体医疗险免赔额

  基本医疗保险、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或公费医疗报销部分,不能计入免赔额;除基本医疗保险、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和公费医疗以外的其他途径已获得医疗费用补偿的部分,可计入免赔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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