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控措施调整(3月22日)

  深圳市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防控措施调整

  5个区乘车需出示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

  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会议精神及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5个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要求,3月12日至3月15日期间,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5个区出入交通场站(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客运码头、地铁站)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常规公交、地铁、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时,需出示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日核酸采样记录(须有前一天阴性记录),继续落实扫场所码并亮码。

  其余各区继续维持原有防控要求

  龙岗、龙华、光明、坪山、大鹏、深汕合作区等6个区继续执行查验乘客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或当天(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和扫场所码乘车防控措施

  合理降低公共交通发车频次、限制载客量保持在限定值50%以下

  根据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合理降低客运班线、公共交通工具发车班次,公共交通限制载客量保持在限定值50%以下

  以上防控措施后续将根据疫情进展、防控需要进行动态调整,敬请留意相关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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