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房条件2020政策(深户+非深户+夫妻离异购房)
2020年深圳买房条件:
根据不同的条件,分为不同的情况
1、深户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
2、非深户
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
3、夫妻离异
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对离异购房的解读:
《通知》在2018年深府办规〔2018〕9号文关于离婚购房信贷政策基础上,对离异后购房套数进行了限制。《通知》规定: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这样既可满足离异人士合理住房需求,也可有效遏制炒作。
具体来讲,在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在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住房的,在执行相关税费、贷款、限购等政策上,按离异前家庭相应标准执行。
深圳商务公寓审批停止:
对于已批规划尚未签订合同(不含招拍挂出让情形)的商务公寓项目,在满足学校等公共配套要求,开发企业自愿的基础上,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住房。开发企业可向市住建部门申请纳入住房发展年度实施计划,并按程序向市规划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和各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部门申请修改规划,多渠道增加住房供应。
上述鼓励转为可售型人才房的商务公寓项目,不包括现状已建成、已销售、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商务公寓项目。这项措施也将进一步增加深圳公共住房供应,为深圳多层次住房供给提供空间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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