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秋季深圳宝安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一、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

  初中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目前就读小学六年级,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1.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三)已取得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学位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已取得初中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初中一年级学位。如果家长隐瞒事实重新申请学位并被学校录取,经核实后取消其学校学位。

  二、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需提交的证明材料请访问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j/),到宝安教育局官网首页“招生信息”专栏(http://www.baoan.gov.cn/jyj/zwgk/zsxx/)查看《宝安区2022年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其他最新资讯也请登录网站查看或关注“宝安教育”微信公众号。

  三、申请流程和主要时间节点

  1.家长网上报名(小一:5月30日—6月6日;初一:6月1日—6月7日)。

  2.信息初核(小一:6月7日—6月16日;初一:6月12日-6月20日)。

  3.部门审核(小一:6月17日—6月28日;初一:6月21日—6月28日)。

  4.家长核对(小一、初一:6月29日—7月1日)。

  5.部门复核(小一、初一:7月2日—7月16日)。

  6.学位安排与核查(小一、初一:7月17日-7月27日)。

  7.家长查询录取结果(小一、初一:7月28日-8月2日)。

  8.新生报到注册(具体日期学校自定,小一、初一:8月4日前)。

  四、关于新校建成和老校改造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及各有关职能部门大力推进新校建设,为缓解我区学位压力,部分新建学校提前招生,但硬件设施只能部分投入使用或采用借址形式办学,个别老校仍在改造,需借址办学。刚投入使用的新校和正在进行老校改造的个别学校使用功能尚不完善,需要学校、学生、家长共同面对,一起克服困难。

  五、特别提醒

  根据近年来我区招生情况预测,2022年秋季我区部分片区、部分学校特别是公办学校学位依然紧张。同时,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入学。建议宝安户籍有房租房的尽量到购房学区申请学位、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的儿童尽量到购房学区或户籍所在区申请公办学位,以增加录取公办学校的几率。请积分较低的儿童做好到民办学校或回户籍地就读的准备,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儿童入读民办学校可享受政府学位补贴。请不符合我市就读条件的儿童做好回户籍地就读的准备。

  今年信息初核环节继续进行“云审核”,家长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的同时还需要上传所有资料、证件的扫描件或照片,请家长在报名前,提前将纸质证件扫描或拍照保存。具体要求请家长及时查看并学习《宝安区2022年秋季新生入学指引》,在规定时内按要求进行报名并配合学校完成资料审核工作,切勿错过报名时间和初核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2022年5月27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宝安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doc

  附件2.宝安区2022年秋季义务教育新生入学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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