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子产品补贴15%申请注意事项
深圳电子产品补贴15%申请注意事项
1.零售商企业应准确向消费者介绍所售商品对本补贴政策的适用情况,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不得乘机哄抬价格、变相涨价,不得存在强制捆绑、搭售等不合规行为。
2.补贴对象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未能提供完整、有效、真实材料的或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能获得本补贴资金。
3.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如发现零售商企业、补贴对象存在作弊舞弊、利用不正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刷单、套现、提供虚假证件或发票、虚假交易等)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商务局将收回已发补贴资金,取消零售商企业、补贴对象参与活动的资格。
4.如发现零售商企业、补贴对象等利用上述不正当手段骗取、套取补贴资金,将按照市政府失信惩戒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注意事项
1.活动商品不能与非活动商品同时支付及开具发票,申请补贴对象可一次性购买多件参与活动的商品,但单次支付购买的商品必须都是同类型(“消费电子”或“家用电器”)商品且数量不能超过9件。支付金额、发票金额需与商品售价相同。
2.补贴对象、销售发票中的购买人名称(即发票抬头)、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实名认证的用户名、支付账户所有人须为同一自然人。若不属于同一自然人,将无法获得补贴资金。
3.补贴对象须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付款二维码被扫完成所购商品的货款支付;支付成功后,页面将显示“深圳家电补贴”或“深圳消电补贴”字样,以及“-¥0.0N”标记扣款提示,其中“N”是指所购参与活动的对应类别的商品数量。如显示的“N”与实际申请参与活动的商品数量不一致,则说明部分商品未成功提交申请或不符合参与补贴活动的条件。
4.补贴对象如在活动期间多次购买参与活动的商品,则须在每次支付成功后通过中国银联云闪付APP“深圳家电节申请入口”小程序进行对应的补贴申请。
5.同一补贴对象获得的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2000元人民币,补贴发放时间以实际到账日期为准。
6.补贴对象在收到补贴资金之前须妥善保管所购商品的外包装,以便配合审计审核抽查。
7.补贴申请人须确保购买商品时的支付账户处于正常使用状态以便补贴资金准确、及时发放。
8.如消费者收到补贴资金后发生退货,则由零售商门店或销售企业从退货款中扣除相应补贴金额。例如:消费者甲在某门店付款3000元购买一台5G手机,获得深圳市消费电子和家用电器购置补贴资金450元,几天后发生退货,则某门店退给消费者甲的退款金额为2550元。
9.申请本项补贴无需缴纳任何费用。
10.政策制定问题由深圳市商务局负责解释;支付等技术问题由中国银联(深圳)分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