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盐田公租房选房排位规则是什么
2020深圳盐田公租房
选房排位规则
选房排位顺序将根据区户籍终审合格认租家庭在轮候册中的轮候排序,依次确定为:第一序位入围名单;第二序位候补入围名单;第三序位递补名单。
其中,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同一序位名单中享有优先选房权利:
1、拥有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有效残疾证;
2、拥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定恤定补或低保有效证件;
3、民政部门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优抚对象有效证件。
重要提示
(一)已签订安居型商品房项目认购协议书且仍有效的,不纳入公示名单(入围、候补入围及递补名单)
(二)排序到位选房的认租家庭,在可选的户型有房源的情况下未选定住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放弃选房一次。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规定,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本次认租受理截止后至签订租赁合同前,认租家庭住房、婚姻、计生、户籍等情况发生变化的,仍应当如实申报;如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配租资格。
(四)申请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无论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之后,一经发现,将依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选房签约结束后,如本批次项目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将视情况统筹调配使用。
(六)关于本次配租房源的学区划分及学位问题,请咨询房源所在地的区教育主管部门,我局不做任何承诺。
(七)如配租期间市政府有发布公共租赁住房新政策,以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