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盐田区游泳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附入场规定)

  通知

  为严格落实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保障广大市民、顾客朋友的生命安全,现公告注意事项如下:

  1、所有人员进入盐田区游泳馆区域,需戴好口罩,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证明或当日(24小时内)核酸采样凭证(记录),出示场馆码、行程码(不得带星),配合体温检测、并登记入场信息;

  2、体温异常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或处于隔离期等人员不得入场;

  3、公共区域请自觉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打喷嚏捂口鼻、正确废弃口罩等管理规定,并保持1.5米以上距离;

  4、如发现身体不适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告知工作人员,及时进行应急处理;

  5、注意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环境,严禁随地吐痰;游泳前请先淋浴,下水靠右侧游泳,避免在岸边停留,与其他泳客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

  6、游泳培训上课时段及区队训练高峰时段为周一至周日17:00-19:00,请安排好您的健身锻炼时间,错开该高峰时段;

  7、对不遵守防控管理、强行进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人员,场馆有权予以劝离场地,对强行进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我们将上报辖区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游泳馆咨询电话:0755-25036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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