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6点调整内容

  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联防联控机制9月15日发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以下简称“第七版《防控方案》”)。

  2020年1月至3月,《防控方案》共进行了六次更新。时隔半年后,针对疫情防控形势,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再次修订《防控方案》。对比今年3月发布的第六版《防控方案》,第七版《防控方案》在新冠病毒流行病学特征、疫情监测、境外疫情输入防控等方面均进行了调整。

  调整内容

  1、接触病毒污染物品可造成传播

  强调主要传播途径仍为经呼吸道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但是特定条件下接触病毒污染的物品和暴露于病毒污染的环境可造成接触传播或气溶胶传播。

  2、冷链列入重点环节防控

  对从事冷链食品加工和销售人员,来自农贸市场、养老福利机构、精神专科医院、监管机构、托幼机构和学校等重点场所的就诊患者,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应当及时检测。

  增加冷链食品加工和交易场所的防控要求,降低冷链环节传播疫情风险。

  3、聚集性疫情修改为“5例及以上病例”

  疫情监测方面,根据国内外疫情流行变化,病例流行病学史强调报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接触史等,更加精准科学。

  完善聚集性疫情定义,根据分区分级标准,将聚集性疫情从“2例及以上病例”修改为“5例及以上病例”。

  要求各地对发生的首例和感染来源不明的病例以及环境监测发现的阳性标本,开展基因测序等溯源工作。

  4、7天集中7天居家

  调整“7+7”、“2+1”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入境人员在入境口岸接受海关核酸检测后,在入境地集中隔离7天并自费进行核酸检测(原则上在进入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的第5天),检测结果阴性者可转居家隔离7天,并于隔离期满14天后自愿自费进行1次核酸检测。

  5、中高风险地区最小单元划定

  高风险地区以学校、楼房、工厂、工作场所、自然村为最小单元划定防控区域,开展入户全面排查、限制人群聚集性活动、区域管控等措施,启动应急响应。

  中风险地区科学划定防控区域范围至最小单元(如学校以班级、楼房以单元、工厂以工作间、工作场所以办公室、农村以户为最小单元),启动强化监测、实施终末消毒。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感染风险,确定核酸检测人群范围和优先次序。

  6、隔离场所设置应相对独立

  在保持隔离场所设置其他要求基本不变的前提下,将选址要求修改为“应相对独立,与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保持一定防护距离”,有利于在保证隔离安全和避免疫情传播的基础上,提升城市总体隔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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