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续期1年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续期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程序,确保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我局于2017年8月17日印发实施 《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 (深建规〔2017〕7号),该规范性文件将于2022年8月17日满有效期。经研究,因工作需要,现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发布续期通知,该规范性文件有效期满后继续实施,实体内容不变,续期1年,有效期至2023年8月17日。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2年7月19日

  附件下载

  《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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