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市内选调公务员和职员公告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市内选调公务员、职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深圳市公务员管理、职员管理有关规定,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面向全市选调公务员、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选调公务员6名,选调职员3名。
二、选调范围
(一)公务员选调范围: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含中央、省直机关驻深单位)在编在岗公务员。
(二)职员选调范围: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职员或深圳市各级党政机关在编在岗公务员(需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第三条可以直接聘用的条件)。
三、选调条件
(一)公务员选调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2. 一级主任科员或相当职务层次以下。
3. 大学本科学历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的在33周岁以下(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 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 街道新招录公务员参加选调的,需在街道服务满5年(含试用期)。
6. 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二)职员选调条件: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组织纪律性强。
2. 管理岗八级以下,或专业技术九级以下。
3. 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4. 学历学位、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 已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并经试用期转正,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受党纪政务处分的。
3.按照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者登录以下网址报名:https://sign.2eju.com。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9:00—2022年8月10日18:00。不接受现场报名。
填报信息时,需同时将以下材料扫描并上传(PDF文件格式):
1.《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选调公务员报名表》或《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选调职员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归国留学人员需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现职务职级任免文件或岗位聘用文件。
3.本人起草的有代表性的文字材料或发表的文稿目录,负责的技术项目相关材料,工作期间所获荣誉。
4.以上材料均提供本人签名扫描件,第1项同时提供电子版。
报名咨询电话:0755-82313046,0755-25826015。
(二)资格审核
根据选调条件和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仅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职位要求最终以办理调动手续前审查结果为准。
(三)综合分析研判
根据资格初审情况,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研判。根据综合分析研判情况,安排岗前试用。综合分析研判具体时间、形式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收到通知的即为未纳入研判对象范围。
(四)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综合分析研判、岗前试用情况,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五)组织考察
市委办公厅组成干部考察组,到选调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同时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回避等情形,如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选调资格。
(六)确定选调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若符合职位要求的人选不足,适当调减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职位。
(七)办理调动手续
获准选调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未获选调的,不另行通知。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选调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疫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选调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通知考生。报考者应做好健康监测,避免前往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国(境)外。市委办公厅有权根据我厅疫情防控要求,拒绝不符合要求人员参加笔试、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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