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深圳众惠保参保疑问解答汇总
2022“深圳众惠保”常见问答
1、哪些人可以参保
被保险人仅限出生满28天以上,能正常工作或生活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人员
①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深圳市其他医疗保障人员(含省、市、区分级管理的医疗保障人员,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单位自行管理的医疗保障人员);
②深圳市户籍人员;
③截至2022年8月1日,在深圳市办理并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居住登记时间连续满1年的人员。
2、如何投保?
可以通过“深圳众惠保”微信公众号→点击“参保入口”,进入投保页面,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为本人及家人购买本产品。
3、我可以为家人买么?
可以,您可在为您投保的同时,为您家人也添加一份保障。缴费人与被保险人关系仅限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监护人
4、还可以为谁投保?
可以为具有可保利益(具有抚养,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的人投保,被保险人仍为受益人。
5、年龄对保费、对投保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无论被保险人年龄是多少,上至百岁以上老人,下至刚出生的婴儿,每人保费皆相同,每月9.9元起。其中意外险保费一致,但不同年龄、不同职业有保额系数,具体以保单为准。
6、是否有职业限制?
投保无职业类别限制,但职业类别对意外伤害身故及残疾保险金、猝死保险金保额有影响。职业系数:4类职业40%;5类职业30%;6类职业20%;6类以上(不含6类)职业5%;
年龄系数:56(含)-65周岁(含)50%;66(含)-75(含)周岁30%;76周岁及以上10%
7、保障期限是多久/什么时候开始生效?
保险期间为1年,从2022年9月23日0时-2023年9月22日24时。
8、承保公司是哪家?
众惠相互保险是中国首家经国务院同意试点、中国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相互保险组织,是持牌的保险机构,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前海。2022年一季度末偿付能力充足率高达372.16%,偿付能力充足,现有会员人数高达480+万人,经营发展稳定。
9、是否有犹豫期/等待期?
无等待期/无犹豫期。
10、我有医保了,还有必要购买吗?
有必要,虽然绝大多数深圳人都有基本医保,可只有医保远远不够,因为它只能报销一部分医疗费,在面临意外、大病时也可能还会产生较高的医疗费用。
深圳众惠保意外保障全,覆盖多场景,无论是摔伤、烫伤、猫抓狗咬、运动拉伤都可保,大小意外可报销,猝死也可赔。更有胃幽检测在内的9类26项优质健康服务,真诚呵护。
11、续保保费是否会变化/明年还可以续保吗?
2022年度“深圳众惠保”保费为9.9元/月/人起,次年需要在相关政策指导下重新制定方案和价格,请持续关注“深圳众惠保”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
12、可以购买几份?
抱歉,同一被保险人在一个保单年度,只能购买一份;多买无法重复或叠加享受保障。
13、支付方式有哪些?
官网只支持微信支付,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月缴和年缴!本产品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全年保费,也可以选择分月支付保费。若选择分月支付保费,在支付首月保险费后,应当在每个月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即保险合同生效日在每个月对应的同一日,若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月对应月份的保险费。本产品分期缴费延长期为24天,若投保人未按约定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保险人允许投保人在缴费延长期内补缴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此缴费延长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有权先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投保人欠缴的剩余各期的保险费。若投保人在缴费延长期内未补缴当期应缴保险费,本保险合同在上期保险费对应的保障期满日24时终止,终止之日后(含缴费延长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14、参保需要体检吗,患病了能买吗?
不需要体检,均可投保,但有健康告知,具体按照保单条款约定比例进行赔付。
15、有医保但不是深圳市医保,能否投保?
若没有深圳医保,只要您为深圳户籍或持有1年以上居住证即可投保。
16、医保断交了如何购买,补交医保了能否购买?
若没有深圳医保,只要您为深圳户籍或持有1年以上居住证即可投保。
17、投保有户籍限制吗,不是深圳户籍
也可以投保吗?
不设户籍限制,只要是深圳市民(有深圳社保、深圳户籍或持有1年以上居住证)均可购买。
18、如何确定自己是否参保成功?
在“深圳众惠保”微信公众号上付款成功后,您可以登录服务中心,输入投保时填写的手机号登录,查询自己的订单信息。
19、购买完成后怎么查询个人订单?
关注“深圳众惠保”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保单查询” → “我的订单”可查询已参保成功的订单。
20、已支付成功,订单为何显示“待承保”?
“深圳众惠保”保障开始时间为2022年9月23日0时。“深圳众惠保”将在投保期结束后统一生成保单,在此之前,订单会显示“待承保”。
21、购买成功后有发票吗?
本产品提供个人电子参保凭证,提供电子发票。
22、如何领取电子保单及电子发票?
电子保单领取方式:可以登录众惠相互官网(www.pubmi.org),点击保单查询或进入“深圳众惠保”微信公众号中的“服务中心”-“保单查询”-“保单列表”找到对应保单,点击查看或下载电子保单。
电子发票领取方式:可以登陆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官网(www.pubmi.org),或者拨打众惠客服电话“400-151-7688”联系客服获取发票。
23、保单生效前可以退保吗?如何进行退保?
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前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人接到投保人申请后,本合同的效力终止,并全额退还投保人已缴纳的保险费,投保人可致电众惠客服电话400-151-7688申请。通过电话办理,须根据客服提示提供完整申请资料,待审核后完成受理。
24、保单生效后可以退保吗?如何进行退保?
投保人在本合同生效后要求解除本合同,自保险人接到保险合同解除申请书之日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的效力终止,保险人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投/被保险人可致电众惠客服电话400-151-7688申请,提交退保申请材料及收款账户信息,保险人将退还未满期净保险费。
若为一次性支付,未满期净保险费=保险费×(1-保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15%);
若为分月支付, 未满期净保险费=当期保险费×(1-当期保单已经过天数/当期保险期间天数)×(1-15%);
若本合同发生保险金给付则未满期净保险费为零。保单生效后退保,保费会有一定损失,请您慎重选择。
25、所有人的保额都一样吗?
意外险,不同年龄、不同职业的保额是有区别的。
(1)本产品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猝死保险金对于投保年龄为56周岁或以上的被保险人使用《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附加调整意外健康险保险金额及给付标准保险条款》约定其保险金额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乘以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对应的保险金额系数;对应的保险金额系数为56(含)-65周岁(含)50%;66(含)-75(含)周岁30%;76周岁及以上10%。
(2)本产品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猝死保险金对于出险时为4类或以上职业的被保险人使用《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附加调整意外健康险保险金额及给付标准保险条款》约定其保险金额为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乘以被保险人出险时职业类别对应的保险金额系数;对应的保险金额系数为4类职业40%;5类职业30%;6类职业20%;6类以上(不含6类)职业5%。
(3)如年龄范围与职业类别均需使用调整系数时,以分别折算系数后保额较低者为准,不重复应用调整系数。
26、住院治疗津贴投保有既往症要求吗?
有要求,本产品住院治疗津贴保险金对于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罹患或曾经确诊本合同约定的下述既往症的,且因下述既往症及其并发症导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住院治疗津贴保险金赔偿责任:
【既往症】包括
(1)肿瘤类:恶性肿瘤;
(2)肝肾疾病: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3)心脑血管以及糖脂代谢疾病:缺血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III期)、糖尿病且伴有严重并发症;
(4)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5)其他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瘫痪、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重大器官移植、植物人状态、HIV感染。
27、我想买一个最全的产品,投保时
对既往症有要求吗?
您好,有要求的,本产品住院治疗津贴保险金、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对于被保险人在投保前已罹患或曾经确诊本合同约定的下述既往症的,且因下述既往症及其并发症导致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住院治疗津贴保险金、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赔偿责任:
【既往症】包括
(1)肿瘤类:恶性肿瘤;
(2)肝肾疾病:肾功能不全、肝硬化、肝功能不全;
(3)心脑血管以及糖脂代谢疾病:缺血性心脏病、慢性心功能不全(心功能三级及以上)、脑梗死、脑出血、高血压(III期)、糖尿病且伴有严重并发症;
(4)肺部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病、慢性呼吸衰竭;
(5)其他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瘫痪、再生障碍性贫血、溃疡性结肠炎、重大器官移植、植物人状态、HIV感染。
28、该产品的价格是多少?
基本款(意外险)9.9元/月,每年118.8元;升级款(意外险+住院津贴)12.9元/月,每年154.8元;全面款(意外险+医疗险+住院津贴)19.9元/月,每年238.8元。
29、缴费方式只有月缴吗?我想年缴。
您好,您可以选择月缴,同时开通自动月缴省心方便,避免忘记缴费保障中断;您也可以进行一次性年缴,可以在投保页面的缴费方式中看到。
30、我已经买了医疗险,买这个不会冲突吗?
您好,我们这款产品是一个含有“意外+医疗+住院津贴”的综合保障,意外险基本上人人都需要,很多人还没有投保,医疗险我们重点补充医保外,对您之前的保障可以有力补充,住院津贴也可以很大地补充重疾保障,是一次性给付的。因此,此款产品是一个非常全面的丰富补充您保障的高性价比选择。
31、意外险有免赔额吗?
本产品意外医疗保险金承保范围为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医疗费用,单次免赔额500元,赔付比例80%;而本产品意外救护车费用保险金无免赔额,赔付比例100%。
32、该产品理赔时对就诊医院有要求吗?
本产品就诊医院为深圳市二级及以上的公立医院普通部。
33、分期缴费是怎么扣费的?
本产品可选择一次性支付全年保费,也可以选择分月支付保费。若选择分月支付保费,在支付首月保险费后,应当在每个月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即保险合同生效日在每个月对应的同一日,若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支付日)支付其余各月对应月份的保险费。
34、有宽限期吗,宽限期出险怎么办?
本产品分期缴费延长期为24天,若投保人未按约定支付当期应缴保险费,保险人允许投保人在缴费延长期内补缴保险费,如果被保险人在此缴费延长期内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有权先从给付的保险金中扣除投保人欠缴的剩余各期的保险费。若投保人在缴费延长期内未补缴当期应缴保险费,本保险合同在上期保险费对应的保障期满日24时终止,终止之日后(含缴费延长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35、健康管理服务有哪些,如何领取?
总共包含9类26项服务,其中含有免费胃幽监测、折扣专享的心源性疾病基因筛查等实用的服务,具体详见《健康管理服务手册》或咨询客服热线:400-151-7688。
36、住院津贴的赔付要求是什么?
本产品住院治疗津贴保险金对于被保险人治疗期间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符合被保险人参保的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达到5万元的,本社向该被保险人给付住院治疗津贴保险金5万元,同时本社对该被保险人的该保险责任终止。对于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如未经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则该医疗费用不计入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累计金额。
37、医保目录内报销是如何规定的?
本产品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包括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部分自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共用免赔额1万元,赔付比例为:
①被保险人经深圳医保和深圳重疾险报销的,赔付比例100%;
②被保险人经深圳医保报销但未经深圳重疾险报销的,赔付比例30%;
③被保险人未经深圳医保报销且未经深圳重疾险报销的,则保险人模拟医保费用分割后,对于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扣除免赔后进行赔偿,赔付比例30%。
38、医保目录外报销是如何规定的?
本产品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指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自费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免赔额2万元,赔付比例为60%。
本产品对于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单品药品费年度赔付以300000元为限,单次住院手术材料费年度赔付以200000元为限,PET-CT检查费每年仅限赔付一次。
39、特药主要包含哪些,赔付比例是多少?
本产品恶性肿瘤特定药品费用保险金承保范围仅限本产品《恶性肿瘤特定药品目录》中所列药品,免赔额0元,赔付比例为90%。
40、质子重离子保障赔付具体内容?
本产品质子重离子医疗保险金免赔额0元,赔付比例为100%;质子重离子医疗的床位费限1500元/天;质子重离子医疗就诊医院指定上海质子重离子医院。
41、猝死都能赔吗?
被保险人因下列情形导致猝死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自致伤害,或因被保险人挑衅、寻衅滋事或其他故意行为等可归咎于被保险人的原因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被谋杀;
(五)被保险人受酒精、管制药品或毒品的影响,或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六)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前或非续保前所患既往症;
(七)被保险人患精神性疾病、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确定);
(八)被保险人接受包括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
(九)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AIDS);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者武装叛乱,恐怖袭击;
(十一)生物污染、化学污染、核爆炸、核辐射或者核污染;
(十二)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十三)慢性病的急性发作;
(十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药物过敏;
(十五)属于主保险合同的责任免除事项。
42、发生意外都能赔吗?
因下列情况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故意或重大过失自致伤害,或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等可归咎于被保险人的原因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四)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
(五)被保险人发生疾病、高原反应、中暑、猝死;
(六)被保险人接受整容手术及其他内、外科手术在内的任何医疗行为而造成的意外;
(七)被保险人药物过敏或未遵医嘱,擅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非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细菌或病毒感染;
(九)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1.2期间除外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武装叛乱或恐怖活动期间;
(二)被保险人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即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影响期间;
(三)被保险人非法搭乘交通工具或搭乘未经当地相关部门登记许可的交通工具期间;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期间;
(五)被保险人从事职业运动或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竞技期间;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蹦极等高风险运动和活动期间;
(六)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依据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确定)期间;
(七)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
(八)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
(九)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期间。
1.3因下列情况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支出救护车费用或发生如下列明的救护车医疗费用,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医生诊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和担架费;
(二)转院时发生的救护车车费;
(三)一般身体检查、疗养、特别护理、静养、康复性治疗、物理治疗或心理治疗。
43、为什么叫“众惠保”?
我们打造的是深圳专属的普惠保障,让更多深圳市民可以享有高性价比的保障,进一步提高大家的风险保障水平。
44、什么是相互保险?
相互保险是国际主流的保险形式之一,由全体会员共同所有,权益一致,共同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具有公开透明、经营稳健等特点。2017年全世界全球相互保险的市场份额约占1/4,服务会员/投保人9.22亿人,呈现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从全球相互保险市场来看,2007至2017年全球相互保险增长29.8%,高于全球保险行业的增长速度。2016年由国务院同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后引入中国。
45、我属于什么职业类别?
参见菜单栏-《保障介绍》中的职业分类表查询。
46、如何享受华大基因提供的健康服务?
请拨打华大基因客服电话:400-605-6655,会有专业人员指引。
47、如何享受胃幽检查的健康服务?
请关注“深圳众惠保”微信公众号,添加企微客服,会有专业人员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