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松岗街道部分区域划定高风险区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204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宝安区在松岗街道划定高风险区、低风险区。
一、高风险区
将松岗街道红星社区蚝涌一巷15-21号、蚝涌二巷17号、蚝涌二巷14-15号、蚝涌二巷19号、蚝涌三巷14-18号、蚝涌三巷20-22号、蚝涌四巷14号、蚝涌四巷16-18号、蚝涌五巷10-11号、蚝涌五巷13-20号、蚝涌六巷10-15号、蚝涌六巷17-20号、蚝涌新区七巷8-13号、蚝涌七巷15-20号、蚝涌八巷6-7号、蚝涌村75-77号、蚝涌旧区73号、蚝涌新区新131号、蚝涌新区新133号、松瑞路(格布段)17号、蚝涌小区11号、蚝涌499号旁房屋、蚝涌六巷20号旁建筑等(以实际围合情况为准),红星社区蚝涌十三巷1-3号、蚝涌十四巷1-3号、蚝涌十五巷1-3号、蚝涌新区十三巷4号,红星社区湾头西区六巷1-4号、湾头西区七巷1-3号,红星社区港联工业区53号旁房屋、港联工业区17号、港联工业区31号、港联工业区51-53号、港联工业区58号、红星工业区57栋、松河南路32号、松明大道182号,红星社区西坊十巷14号,红星社区蚝涌第一工业区冠耀厂宿舍;楼岗社区楼岗南二巷6-7号、三巷6-7号、四巷6-7号;潭头社区潭头四村三巷1-3号,潭头四村四巷1-3号,潭头四村五巷1-3号;沙浦围(含沙浦)社区沙浦二路35号、沙浦二路33号、沙浦二路31号、沙浦二路29号、沙浦二路25号、沙浦二路27号、沙浦围东一巷1号;松涛社区朝阳二街9号划为高风险区。
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若区域内连续5天无新增感染者,且第5天风险区域内所有人员完成一轮核酸筛查均为阴性,降为低风险区。
二、低风险区
将松岗街道(除高风险区外)划为低风险区。
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加强社会面和密闭空间管理,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29日12时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高风险区、低风险区内居民遇到生活、就医困难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0755-27098283(松岗街道)。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