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起深圳宝安区部分区域解除高风险区管理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2022〕282号

  根据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宝安区调整相关区域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解除西乡西乡街道渔业社区马鞍山小区61栋、渔业社区海城新村2区82号、西乡社区沙头坊30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9日21时起执行);

  二、解除新安街道翻身社区开屏村8巷5号,大浪社区洪浪北金港国际公寓、裕安宾馆第2层,海旺社区西城上筑1B栋第10、11、12层,宝民社区灶下村三坊九巷5号601、602、603、604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0日0时起执行);

  三、解除新桥街道万丰社区庙坑岗6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0日0时起执行);

  四、解除松岗街道红星社区蚝涌一巷12号、沙浦社区满京华二期2栋B单元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0日0时起执行);

  五、解除石岩街道上屋社区爱群路同富裕工业区君富大厦B座(除2、3楼外),官田社区北环北四巷4号,浪心社区河滨花园二巷5号、五巷1号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0日0时起执行);

  六、解除福永街道聚福社区万福广场雅好酒店,兴围社区星航华府A3栋29层、兴围社区华汇公寓,凤凰社区第一工业区城市更新项目工地工棚区域高风险区管理(自2022年12月10日0时起执行)。

  解除后,西乡、新安、新桥、松岗、石岩、福永街道(除高风险区外)继续保持低风险区管控,期间“加强个人防护、避免聚集”,强化社会面管控,减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具体由所在街道社区组织实施。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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