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深圳宝安区可售人才房政策
《深圳市人才安居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宝安人才安居有限公司关于面向人才配售安居鸿栖台、安居福汇阁项目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已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宝安区政府在线网站(以下简称政府网站)发布。现就安居鸿栖台、安居福汇阁共两个项目住房(以下简称本批次住房)的申请条件、房源安排、选房规则、配售流程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申请认购家庭应当通过线上提交以下材料:
三、房源安排
本批次配售房源共783套,其中:安居鸿栖台建筑面积约87-88平方米的三房户型231套;安居福汇阁建筑面积约70平方米的两房户型124套,建筑面积约87-89平方米的三房户型428套。
(一)单身居民、2至3人家庭可认购两房户型住房。
(二)高层次人才、4人及以上家庭可认购两房户型或三房户型住房。
家庭人口数按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总人数予以确定。
四、配售方式
本批次住房实行统一申请、分队列摇号排序、分队列选房。
(一)认购申请方式
认购申请家庭可在线提交单个或多个项目的认购意向。
(二)选房方式
本批次住房按两房户型和三房户型分别组织选房。
选房顺序通过公证摇号确定(高层次人才除外)。
第一队列先于第二队列选房。同一选房队列中高层次人才优先选房,选房顺序按照高层次人才证书发放时间(以证书编号的年月日为准)的先后顺序确定,证书发放时间相同的,选房顺序按照认购编号先后顺序确定。其他认购申请家庭由公证摇号确定的顺序依次选房,房源选完即止。认购申请家庭选房时,只能在其认购意向项目中选择一套房源。
五、配售程序
六、其他提示
(一)符合本通告规定条件的安居型商品房在册轮候人可认购本批次住房,签订买卖合同后,自动退出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册。
(二)本批次住房的产权管理、使用和处分、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执行。购房人的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为安居型商品房。签订买卖合同满10年的,可按照届时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的相关政策规定,申请取得住房完全产权。
(三)线上提交认购申请后至签订买卖合同前,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住房、家庭人口、户籍、婚姻、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证书、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证书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政务服务—服务主题—住房保障服务—面向人才配售住房申请(“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上方)变更相关信息。信息变更后经审核不再符合申请条件或认购住房户型面积标准的,将取消认购申请家庭的认购资格。上述信息发生变化后未及时变更,且不再符合申请条件或认购住房户型面积标准的,将依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予以处理。
其中,属于离婚情形的,申请人及原配偶须共同前往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住房保障办事大厅办理信息变更,由符合条件的一方继续认购住房;双方都符合条件的,可协商确定其中一方继续认购住房。
(四)生成的认购编号仅对本批次住房配售有效。
(五)本批次住房选房结束后如有剩余房源,将采用“常态化受理,批次审核”方式,按照本通告规定的申请条件、户型面积标准等开展后续配售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认购申请家庭可在选房结束后次月第一个工作日9:00后,登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提交本批次剩余房源认购申请,并取得认购编号,受理截止时间为当月最后一个自然日18:00。剩余房源等相关信息可登录政府网站查询。
2.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按月对认购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选房。各户型的第一队列、第二队列认购申请家庭的选房顺序按照认购编号顺序确定,高层次人才优先选房。房源全部选完后,本批次住房常态化受理工作即止。
(六)业务咨询地址及电话
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甲岸路17号(508室),业务咨询电话:0755-85901715,85901718。
业务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周一到周五(节假日除外)9:00-12:00,14:00-18:00。
(七)市民如发现违法违纪违规线索,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深圳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或深圳市、区纪检监察部门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