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23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3年5月13日-14日举行。按广东省教育厅要求,结合深圳实际,现就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深圳考区面试工作通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一)深圳户籍人员;

  (二)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深圳市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从撤销教师资格之日起,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面试学科代码详见附件1)

  1.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特殊教育,共12个科目;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9个科目;

  4.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共18个科目。

  5.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面试报名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4月14日-4月17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准确填写面试类别、面试科目和面试考区等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1.考区选择

  符合深圳考区面试对象条件的考生,方可选择深圳考区报考。

  符合深圳考区面试对象条件的日语、俄语科目不再集中安排考试,选择深圳考区报考。

  2.照片上传要求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使用风景照、自拍照等。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得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按规定上传照片,如因照片上传不合格而影响本人考试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广东政务服务网”面试资格审核

  深圳考区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需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教育局网上服务窗口”的“一件事列表”或“公共服务”栏目中点击“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相关栏目在线申办,提交本人“面试审核材料”。(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3)

  1.受理面试材料网址: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007542814

  2.受理面试材料时间:2023年4月14日00:00至4月18日12:00(此时间范围内服务项目全天24小时开放)。

  3.审核时间:2023年4月15日9:00-4月19日12:00(上班时间:9:00-12:00,14:00-18:00,周末正常上班)。

  深圳考区将于4月19日12:00审核完成所有考生提交的面试资格审核材料。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于4月19日15:00前补齐补正材料,深圳考区将于4月19日18:00审核办结所有补齐补正材料。

  特别提示:

  考生须在4月17日24:00前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完成面试网上报名,并于4月18日12:00前完成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交“面试资格审核材料”,以利于深圳考区处理考生信息,并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补齐补正材料预留充裕时间。若出现网络不畅的情况,请考生错峰提交或按提示更换浏览器解决。

  (三)材料上传要求(考生材料样例见附件4)

  1.深圳户籍的社会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证明;

  (4)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含户口簿首页和个人信息页,具体示例见附件4);集体户口首页无法提供原件的,应在集体户首页复印件上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公章,并写明为“教师资格考试”专用;或“粤省事”小程序“数字空间”板块“证照信息”栏目在线验证本人的由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在有效期内的身份电子证明或居民户口簿电子证照(需截图上传电子身份证正反面或居民户口簿电子证照到“居民户口簿”)代替;如政务系统能自动验核身份户籍信息,则不用再上传。

  2.持有效期内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考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证明;

  (4)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签注在有效期内;

  考生可登录“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点击首页对话框中间的“政务服务”,在政务服务页面向上划到“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网上办理”栏目中点击“居住证信息服务”,再点击“居住证状态查询”,进行身份验证后,系统会显示当前证件状态是否为【有效】,将查询结果截图和居住证原件正反面一起上传提交(样例参考附件4)。如政务系统能自动验核居住证信息,则不用再上传。

  持有效期内居住证的考生方可参加深圳考区教师资格面试,持“失效”状态居住证的考生请选择本人户籍地报考。

  3.深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深圳户籍且在市外就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生卡或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或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具体样例见附件4);

  (3)毕业证书,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以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4)学历验证证明,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可以用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1)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毕业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

  (3)学历验证证明。

  特别提示:考生上传材料可以拍照,也可截图,也可扫描,图片大小不超过40M。上传的材料图片格式要求:jpg,jpeg,png,pdf等格式类型,上传材料的图片、文字均须清晰可辨,真实完整。如因材料模糊不清或残缺不全,将导致审核不能通过。另外,提交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考生完成材料上传,点击“提交”后页面跳转为“业务申请已办结”表示提交的面试审核材料“秒批”通过,4月15日9:00后考生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的报名状态将分批次变更为“待支付”状态,考生面试报名系统本人的信息状态变更为待支付状态后,考生可以网上完成面试缴费,如系统显示已支付,即完成报名。如果秒批通过,但4月18日12:00前,面试报名系统本人的信息状态仍为“待审核”,请速联系深圳考区由工作人员处理。

  点击“提交”后页面跳转为“申请已提交”表示提交的面试审核材料“未秒批”通过,面试审核材料将转为人工审核,工作人员将在4月19日上午12:00前完成人工审核,人工审核通过后,考生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面试报名系统信息状态由“待审核”状态变为“待支付”状态。如果人工审核不通过,考生须于4月19日15:00之前在政务系统以补齐补正方式重新提交面试审核材料,工作人员将在4月19日18:00前将重新提交的材料全部审核完成,补齐补正材料通过的考生须于4月19日24:00前在教育部报名系统完成缴费,补齐补正材料仍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收到短信告知未通过的原因。

  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将符合条件的面试审核材料补齐补正,逾期将不再受理。已办结通过的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按要求提交面试资格审核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四)网上缴费

  考生应在面试资格审核申请办结通过后,且其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内的报名信息显示为“待支付”状态后,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网上缴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费用,支付成功后即为面试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系统将于2023年4月19日24:00关闭。考生如在广东政务服务系统通过面试资格审核,但未在规定时间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系统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特别提示:政务系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资格审核”项目显示“不收费”,表示面试资格审核项目是非收费的公共服务项目。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教育部按每考生280元/人次的标准统一收取,一旦缴纳不予退费。相关规定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我省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粤发改规〔2019〕3号)等。

  (五)准考证打印

  完成报名的考生,请于参加考试前在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登录“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场次等信息详见本人的准考证。考生须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六)参加面试

  考生面试时间为2023年5月13日-14日,考生所在考点和场次由报名系统随机生成,考生应按准考证上注明的场次和时间准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各学段各学科面试程序详见附件5)

  (七)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将于2023年6月14日公布,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面试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考生如对本人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深圳考区书面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不涉及评分标准掌握宽严问题。

  已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下载、打印PDF版本考试合格证明。

  五、考试违规处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违规作弊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六、防疫要求

  各考生应遵守当地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等症状及身体情况异常的,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点。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接受体温测量,体温异常和其他健康异常的考生由现场相关工作人员研判后决定是否继续参加考试。考生进入考点后提倡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或以上级别口罩。

  七、温馨提示

  (一)考生须由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失误或损失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网上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面试报名资格的功能,考生只有在所报面试类别和科目对应的笔试各科目成绩均合格且在有效期内,才能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进行面试报名。

  (三)参加2023年上半年之前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在面试报名时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参加2023年上半年笔试考试的考生不用重新注册。

  (四)请考生仔细阅读公告正文及附件后,按要求首先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面试报名系统报名填报信息,然后,经“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教育局网上服务窗口”在线提交审核材料、深圳考区审核确认通过后,及时完成面试缴费,方完成整个报名流程。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日内拨打深圳考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咨询服务专线0755-83538450、82724669、82572074、23999704。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代码.docx

  附件2 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深圳考区报名流程图.docx

  附件3 广东政务服务网面试资格审核服务项目操作指引.docx

  附件4 面试资格审核材料样例 .docx

  附件5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各科面试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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