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深圳独生子女家庭保险政策

  一、保险名称

  深圳市独生子女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二、赠送保险的对象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家庭的父母及独生子女为共同被保险人。

  1.独生子女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的;

  2.独生子女父母在2015年12月31日(含)前只生育一个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或者没有生育只依法收养一个子女,2016年1月1日(含)后未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

  3.不包括父母双亡或父母双方都不具有本市户籍的独生子女;

  4.本保险不得重复投保或投保多份。

  三、参保方式

  本保险由各区(新区)卫生健康部门统一投保,无需群众申报,采用系统名单统一参保,保险公司承担漏保及信息有误人员的保险责任。

  若父母双方同属深圳户籍但不属同一区(新区)的,则由母亲户籍的所在区(新区)出资投保。

  相关流程如下:

  1.各区从信息系统导出参保对象名单,街道、社区核对、区整理;

  2.各区将投保名单提交中国人寿备案;

  3.中国人寿整理名单,与各区确认保费并出具缴费通知书,准备投保资料;

  4.各区依据缴费通知书缴纳保费;

  5.各区审核投保资料并加盖公章;

  6.中国人寿签发保单,出具发票,送达各区;

  7.中国人寿通知各区保单生效,配合宣传、通知群众;

  8.受理群众咨询/查询/理赔等。

  四、保险费用

  保费由各区(新区)财政100%承担,无需被保险人个人承担任何费用。

  五、保险期间

  本年度保险期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投保手续每年办理一次。

  六、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在有效保险期间内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约定保险责任或发生以下约定保险事故,按以下约定方式赔付:

  1.意外身故/意外残疾保障:每个家庭保额243000元,个人保额为243000元/家庭参保人数;

  2.意外伤害医疗保障(含动物咬伤导致的疫苗/中暑/食物中毒/意外救护车费用300元):每个家庭共享保额15088元,谁先发生谁先使用,保额用完即止。本医疗包含“意外伤害住院”及“意外伤害门诊”,其中“意外伤害住院”无免赔额及赔付比例100%,“意外伤害门诊”有100元免赔额及赔付比例80%。相关诊疗项目及就诊医院需符合深圳社保规定。

  3.白血病保障:个人保额10000元,初患属于重大疾病范畴内的白血病给付保险金,但相当于 Binet 分期方案 A 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属于除外责任,与意外伤害保险共用保额。

  4.猝死保障:个人保额10000元,与意外伤害保险共用保额。

  5.走失找寻保障个人保额:100元/日,以10日为限,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6.防疫工作人员的新冠身故保险责任:从事新冠病毒防疫工作的被保险人在从事防疫工作期间内因新冠导致身故的,给付新冠慰问金1万元/人,与意外伤害保险共用保额。

  7.未成年人累计死亡保额规定:

  (1)对于被保险人不满10周岁的,累计死亡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20万元;

  (2)对于被保险人已满10 周岁但未满18 周岁的,累计死亡保额不得超过人民币50 万元。超过部分将由同时参保的父母均摊。未成年人的意外医疗保障没有累计保额的限制。※意外伤害:指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以下同)※猝死:指由潜在疾病、身体机能障碍或其他非外来性原因所导致的、在出现急性症状后发生的突然死亡,以医院的诊断或公安、司法机关的鉴定为准。(以下同)

  七、理赔材料

2023深圳独生子女家庭保险政策

  补充说明:

  1.若出险人为成年人则申请人为本人,若出险人为未成年人则申请人为其监护人,并提供未成年人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文件(出生证、户口簿等)。

  2.漏保及信息有误人员,理赔时需额外提供所在街道盖章的投保资格确认函证明。

  八、理赔流程

  出险后及时致电保险公司服务专员(见保险公司服务团队),并根据专员指引提交选择理赔方式:

  方式一:递交或快递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将符合要求的理赔材料递交或快递至保险公司。地址:深圳罗湖区新秀南方大厦A座13楼中国人寿保险团险支公司,邮编:518003收件人:李松彬,电话0755-83015957

  方式二:通过微信方式自助理赔对于医疗费用10000元以下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可采用本方式索赔,但必须先征得保险公司服务专员的确认。

  相关须知及指引如下:

  (一)微信自助理赔须知

  1.微信自助理赔定义:申请人通过微信将符合条件的理赔材料上传,保险公司根据上传的影像材料进行审核处理。申请人原则上无需提交材料原件,但保险公司保留索要材料原件的权利。

  2.微信自助理赔申请对象:出险人若为成年人则为本人,出险人若为未成年人则为其监护人。

  3.重复理赔处罚提示:请勿将已理赔成功的赔案重复申请,保险公司能通过系统自动识别,一经核实将终止其使用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会导致法律后果。

  4.其它提示:本公司有权根据监管要求或因其它原因终止本服务,且无需通知被保险人。

  (二)微信自助理赔流程

  1.扫描以下二维码并登录微信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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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若此前未关注过“中国人寿股份深圳服务号”的,则需要先输入身份证号码及手机号进行绑定。

  3.完成绑定或已绑定用户,将会进入到微信理赔身份绑定界面,输入姓名、选择证件类型(身份证),点击“去上传”,OCR上传身份证影像件,点击“提交”。

  4.进入微信理赔并按指引上传相关材料。

  七、中标供应商

  经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公开招标,本项目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中标承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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