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深圳宝安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深圳户籍儿童;
2.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待政策儿童;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户籍儿童(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报名入口
宝安区幼儿园招生管理系统:https://zs.baoan.gov.cn/visitbaxqzsjz
报名须知
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在宝安区教育局第3学区(福永、福海)、第5学区(松岗、燕罗)、第6学区(石岩)的公办幼儿园及部分民办幼儿园试点启用招生管理系统报名,详见各幼儿园招生简章。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9日上午9点——6月22日下午6点,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2.因只有部分民办园申请使用本系统,建议家长务必联系意向民办幼儿园报名。
3.身份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请仔细核对;注册成功后,请家长务必保存登录密码及时完整填报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并留意报名幼儿园反馈的信息。
4.报名期间,可登录密码修改信息;报名的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5.招生管理系统报名后,幼儿家长(或监护人)按第一志愿幼儿园招生简章的要求,在规定时间递交《申请宝安区幼儿园学位信用承诺书》、招生管理系统下载《学位申请表》及相关报名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进行核验。
6.关于“类型优先、遵循志愿”规则说明:
“类型优先”:甲第三志愿填报A园,乙第一志愿填报A园,A园在录取时以类型优先,甲和乙谁的类型靠前,就先录取谁。
“遵循志愿”:如果甲第一志愿填报A园,第二志愿填报B园,第三志愿填报C园,如果三所园同时录取甲,则被填报的第一志愿A园录取。填报的三个志愿中,如未达到A园类型录取条件,但满足B园、C园类型录取条件,根据甲填报的志愿顺序(第二志愿),将被B园录取。
入园证明材料要求
一、关于以租房形式申请学位的证明材料相关要求
(一)2023年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的登记盖章日期必须在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前,且有效期延续到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
(二)使用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入园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与房东签订的租赁合同地址必须与《居住登记查询单》一致且租赁合同有效期要延续到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同等学位类型,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的优先。
1.居住信息登记时限。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的,儿童父母须在今年幼儿园招生简章公布前在所申请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办理居住信息登记。
2.需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1)使用《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房屋权属证明材料,包括以下之一的材料:集资单位开具的真实有效的房屋购买合同、合作建房协议、房屋购买收据,历史遗留回执,房屋的水费清单或电费清单(上面有房东的姓名)等。
(2)提供儿童父母无房产证明。
3.材料真实性要求。
(1)出租人、承租人双方应当及时、主动向公安机关、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如实申报居住信息登记,及时更新实际居住信息状态,确保居住信息登记准确无误。
(2)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住房材料是学位申请人父母应尽的义务。学位申请人父母对其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法律责任。一旦发现学位申请家庭使用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公办幼儿园学位。
4.打印《居住登记查询单》的方式。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网站或“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下载打印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居住登记查询单》,作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登记证明。(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学位时,将本人向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或社区网格管理站申报登记在学区范围内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完整地填入报名系统即可。深圳户籍申请人居住信息将由相关部门进行核验。)
二、关于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园的相关要求
高层次人才为子女申请入园时,需按幼儿园招生简章要求进行报名,同时按照人才类型进行相关申请,具体如下:
市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园的,需在2023年5月31日前,登陆“深圳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信息系统”,进入“一站式服务申请”,按要求进行在线提交服务申请;也可在规定申请日期前到深圳市竹子林人才园咨询及办理相关业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服务将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
2023年秋季学期,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园具体方式及流程:申请人在5月下旬至报名结束前,到幼儿园领取《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申请表》并按要求填表--报名期间向报读幼儿园同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区相关职能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人才政策的享受相应优待。
提交的材料包括:
(1)《宝安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园申请表》纸质原件1份;
(2)宝安区级高层次人才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由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的在有效期内的人才证书复印件1份。
新生入园健康检查
新生入园前,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应带幼儿到合法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已上过幼儿园的转园儿童,如果转园时间超过3个月,也需要重新进行健康检查后方可入园。
今年招生工作,幼儿园需遵守“五个不得”:
1.幼儿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亲子班;
2.幼儿园应当优先满足3-6岁适龄儿童入园需求,在未满足3-6岁适龄幼儿园入园需求的前提下,不得开设托班、小小班。经批准的可开设托班的民办幼儿园可适当招收2-3岁幼儿。不得招收2岁以下儿童入园;
3.幼儿园不得采用先到先得方式录取。幼儿园按户籍+住房的类型排序(试点启用宝安区招生管理系统的幼儿园,按“类型优先、遵循志愿”规则),录满为止,具体详见幼儿园招生简章。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同类型中,可根据幼儿园所在区域及本园实际情况,结合住房时间、社保等信息进行排序;
4.幼儿园不得有收取报名费、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和跨学期收费等违规行为。
5.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得违反规定招收非宝安行政区居住的幼儿。
其他重要提醒
1.关于反诈骗提醒。社会上出现了不法分子利用家长急切心态,以办理入园为名实施诈骗。在此提醒各位家长朋友,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年会颁布幼儿园招生工作文件,各幼儿园须按教育部门颁布的招生规定和程序报名,切勿轻信不法分子谎言,警惕招生诈骗,勿信虚假宣传。
2.关于招生政策公布。宝安区2023年幼儿园具体的招生政策、问题答疑等以正式发布的2023年幼儿园招生通知及推文为准。家长可密切留意市、区有关招生政策的最新的信息。如果市政府、市教育局出台有关新文件、新政策,则按新规定执行。
招生咨询电话:
第1学区教育办(新安):23496170
第2学区教育办(西乡、航城):23061269
第3学区教育办(福永、福海):23021652、27384372
第4学区教育办(沙井、新桥):27721946
第5学区教育办(松岗、燕罗):27099014
第6学区教育办(石岩):27761116
学前教育科:27786939、27756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