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深圳南山区崇文幼儿园秋季招生简章
为做好我园新学年招生工作,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深教〔2023〕23号)文件精神及南山区教育局2023年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园实际情况,特制订我园2023年秋季招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幼儿园基本情况
深圳市南山区崇文幼儿园是经南山区政府批准并投资的深圳市一级公办幼儿园,2023年3月15日我园经南山区教育局批准,成为南山区“桃源幼教集团”核心园。幼儿园位于崇文花园小区内,是崇文花园小区配套幼儿园。幼儿园办学许可证编号为:12440305MB2D216914,核定规模为10个班。
园所环境
二、招生计划及范围
招收计划及范围:小班75人
崇文花园小区内,于2019年9月1日(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深圳市户籍儿童;
(二)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三)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相关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
三、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物价局备案深圳市市一级公办幼儿园标准执行(具体金额在我园公示栏常年公示)。
四、录取原则
依据“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园,公平公正,统筹兼顾”的原则,在满足上面“招生范围”中相关条件后,按照如下分类依次录取,额满即止。
1.崇文花园小区业主,幼儿为深户;
2.崇文花园小区业主,幼儿为非深户;
3.崇文花园小区租户,幼儿为深户;
4.崇文花园小区租户,幼儿为非深户;
对于以上各大类,则以幼儿家庭入住崇文花园后最早的《内地居民采集表》“采集时间”或以家庭住所“相关资料(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公租合同)”签订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若前述的“采集时间”或“相关资料”延续时间有间断,则以最近一次未间断的“采集时间”或未间断的“相关资料”签订时间的先后作为录取依据。若“相关资料”与“采集时间”不为同一天,则以公租合同入住时间为准。
5.如属以上某一类别且经区教育局统筹的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优先录取;
6.录取完以上5类儿童后,若有空余学位,将招收其他小区住户的子女,录取顺序如下:
①南山区户籍儿童;
②深圳市户籍儿童;
③非深户籍的;
④如属以上某一类别且经区教育局统筹的符合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可优先录取;
五、招生工作推进表
提醒:在报名、验核、录取阶段,学位申请人(即适龄儿童)的父母务必保持所提供的电话畅通且接收信息功能正常。
六、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咨询电话:
26659750—823(苗老师,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4:30—17:00)
26659750—830(龚老师,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4:30—17:00)
26659750—824(辜老师,工作日上午8:45-11:45,下午14:30—17:00)
招生监督电话:
86726603 刘老师(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七、报名相关资料清单
申请学位时,儿童家长(或监护人)须提交有效的证件资料(并按以下顺序,用A4纸复印装订),我园将核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 深圳户籍儿童:
1.报名申请表原件;
2.出生证;
3.全家户口簿;
4.深圳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疫苗未完成接种表格)(交原件,无需复印件);
5.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基本信息及有记录的页面);
6.《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提供19位保健号及封面复印),幼儿未在深圳出生的则无需提供;
7. 住房证明材料:依据本公告第八条款要求。
※ 非深圳户籍儿童:
1.报名申请表原件;
2.出生证;
3.全家户口簿及父母在深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4. 深圳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疫苗未完成接种表格)(交原件,无需复印件);
5. 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基本信息及有记录的页面);
6.《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提供19位保健号及封面复印);
7. 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提供近1年社保清单(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8. 住房证明材料:依据本公告第八条款要求。
※ 港澳台户籍及外籍儿童:
1.报名申请表原件;
2.出生证;
3.儿童的香港(澳门、台湾)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儿童的外籍护照;
4.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深圳户籍,请提供该方户口本;
5.父母双方均为非深圳户籍,同时也非港澳台户籍,请提供户口本和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有效的《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并提供近1年社保清单(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6.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港澳台籍或外籍:父母的香港(澳门、台湾)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父母外籍护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居留许可证》,
7.由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亲属关系公证书;
8.深圳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疫苗未完成接种表格)(交原件,无需复印件);
9.儿童预防接种证(复印基本信息及有记录的页面);
10.《深圳市母子保健手册》(提供19位保健号及封面复印),幼儿未在深圳出生的则无需提供;
11. 住房证明材料:依据本公告第八条款要求。
八、住房材料
(一) 业主家庭住房材料清单:
请提供合法合规的购房合同或由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本社区《房源表》;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儿童,请提供《房源表》、与业主直系关系的社区证明、业主户口本。
(二)非业主的家庭,请按照下面的清单提供住房证明:
1、向个人租房的家庭需提交:
由桃源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或《房屋租赁信息》(蓝本)(2019年5月1日后的蓝本无效)。同时租赁合同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为2023年9月30日(含30日)之后。
若无《房屋租赁信息》(蓝本)则需提供:
(1)《内地居民采集表》采集时间:家长在居住的社区网格中心查询幼儿家庭住进崇文花园小区后最早的《内地居民采集表》采集时间,作为申请学位的居住信息证明。若采集时间中间有间断,则以最近一次未间断的采集时间为准。《内地居民采集表》无需打印,我园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数据比对核验;
(2)儿童父母或监护人2023年1月至5月缴纳水电费的电脑票据(加盖物业公章)。
2、向政府租人才住房的家庭需提交:
(1)按“单位房”类别填写报名表的:所在单位与南山区住建局在2022年8月31日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为2023年9月30日(含30日)之后的租赁合同及所在单位的房屋分配表(均须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个人与南山区住建局签订的租赁合同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签订,且合同有效期至少为2023年9月30日(含30日)之后;(3)、儿童父母或监护人2023年1月至5月缴纳水电费的电脑票据(加盖物业公章)。
(三)关于住房材料的几点说明:
(1)除崇文花园小区的业主自住房外,同一套房屋的不同家庭在一个学制(幼儿园三年)的时间内仅安排一次学位,如属2次及以上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在同一套房内同时有多户居住者,只接受一户家庭的报名申请。同一套房的同一家庭有多个子女申请学位,不受此限制。
(2) 写字楼或商铺:父母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申请学位。
九、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
人员子女申请入学的办理方法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符合政策优待人员须持有相关部门认定的政策优待材料,自行与南山区教育局对接,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后,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特别提醒
十一、凡提供虚假材料、表中填写内容与实际验核的入学材料不一致或材料不齐全,一律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十二、被我园录取的幼儿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完成入园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