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深圳南山区教科院附属幼儿园秋季学期招生简章

  根据《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南山区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本园2023年秋季学期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幼儿园基本情况

  1999年12月30日,由南山区妇联创办的深圳市南山托幼中心揭牌成立,2000年2月正式开园。2019年8月28日,经南山区政府批准,幼儿园交由南山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举办,更名为南山区教科院附属幼儿园,办园性质由国有民办转型为公办。

  在各界领导的关怀与指导下,在家长们的信任与合作下,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坚持以“构建和谐家园,培养健康儿童”办园理念为指导,以“优质服务树立形象、保教特色打造品牌、团队文化提升品质、科研成效促进发展”为办园方针,以“健康生活、快乐学习、开心游戏”为教育价值核心,积极开展“幸福成长”园本课程建设,关注幼儿的习惯养成和能力培养,注重校园文化的建设,形成了独特的园所文化品牌和教育特色。幼儿园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历届家长的高度认可,先后被评为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广东省绿色幼儿园、获2022年深圳市“家门口”的优质幼儿园年度奖、南山区教育先进单位,是一所孩子健康成长的开心乐园,员工专业成长的幸福家园,家长共同成长的优质校园!

  具体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南头街5号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12440305MB2D42548M

  核定班级数:14个

  收费项目及标准

  按物价局备案收费标准收费

  保教费:1008元/月

  伙食费:400元/月

  其他代收费见收费公示栏

  招生对象

  1、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含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0人。

  2、中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人。

  3、大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含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共10人。

  招生范围

  以南山区南头街道大汪山社区就近小区及南光路以东小区为主,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幼儿(与大新康苑进行招生区域划分)。

  招生程序

  01

  报名时间

  安排在6月10日—6月23日,家长可登录幼儿园报名网址进行报名。

  6月23日18:00前截止报名。

  02

  报名方式

  报名系统于6月10日09:00开放

  电脑端:登录幼儿园官网(网址:https://jkyfsy.szns.edu.cn/)点击招生报名浮动飘窗进行报名

  提示:如遇报名高峰期无法报名,建议错时报名,注意报名截止日期(6月23日18:00前)。

  03

  材料核验

  6月24日前,园方进行报名资料初筛,届时将通知基本符合我园报名条件的家长来园验核报名资料,请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

  6月25—29日,接受被通知家长错时入园进行资料原件验核;

  采用分批、分组方式,通知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家长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

  请收到通知的家长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电子扫描件/复印件)。未如期来园验核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2022年6月1日前办理的,且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1日之后的);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注:同一套房屋原则上一个学制(三年,同一家庭除外)的时间只接收一次学位申请。

  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深圳市政策优待人员的适龄子女,需持有相关政策优待材料。

  04

  录取流程

  本园采用“同等条件下,大汪山社区就近小区、南光路以东小区,业主子女优先,深圳户籍优先”等原则依次录取,额满即止。

  7月10日分别在幼儿园网站、公众号及幼儿园门口公示新生录取名单,届时请家长登录幼儿园网站、公众号或到幼儿园门口查看录取结果。

  具体录取信息以幼儿园发布的公告为准。

  特别提示

  (一)报名和报名材料核验先后顺序与录取结果无关。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幼儿园不予受理学位

  1、幼儿父母(或监护人)对报名信息和核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报名信息与报名材料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视为无效报名,录取后也将取消学位。

  2、未在指定的时间段申请学位或提交材料不齐的。

  (三)在公布录取名单之前,我园将不定期上门核实幼儿实际居住情况,一旦发现居住信息不实的,将取消学位。

  (四)被录取幼儿须体检合格后方可正式入园。

  咨询方式

  招生期间如有疑问,欢迎拨打咨询电话

  咨询热线

  26486383 陈老师

  26486320 李老师

  86229222 陈老师

  工作日咨询时段

  上午09:0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各阶段相关信息均在幼儿园公众号、网站发布,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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