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深圳盐田区幼儿园招生政策
一、学位申请对象
小班新生:
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中班插班:
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大班插班: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幼儿
注:以上起止日期均含当日。
二、招生工作流程
(一)了解招生政策:2023年6月17日—6月20日
(二)网上申请学位:2023年6月21日上午9点—6月27日下午5点
(三)幼儿园线上初审:2023年6月28日-7月3日
线上初审由教育局指定的公办幼儿园承担,承担初审任务的幼儿园、家长申报的幼儿园以及最终被录取的幼儿园不存在对应关系。幼儿园重点对申请公办幼儿园的家长信息、上传的证件进行比对审核。初审不合格的,幼儿园将发短信告知家长进行修改、补充。
(四)入读资料审核:2023年7月4日-7月5日
教育部门对申请公办幼儿园的家长网上信息进行联网比对、核验。家长可在7月6日10:00前登陆招生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五)复核审核结果:2023年7月6日-7月7日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需进一步核实网上信息填写是否正确,若网上信息填写错误,须在7月7日前,提请幼儿园对网上信息进行修改,教育部门将组织复核。家长可在7月11日15:00前登陆招生系统查询复审结果。
(六)公办幼儿园网上摇号(抽签):2023年7月14日前
家长在完成报名后生成的“报名号”,即为抽签号,摇号具体安排请留意通告。公办幼儿园7月15日下午5点前在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名单。
(七)家长修改民办幼儿园志愿:2023年7月17日上午9点—7月18日下午5点
已报名的申请人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民办园志愿。
(八)民办幼儿园抽签及录取结果公布:2023年7月21日前
民办幼儿园7月22日下午5点前在幼儿园门口公示栏公布录取名单。
三、报名所需拍照上传的材料
大致分为四类:分别是身份证明材料、住房证明材料、居住证及社保材料(深户儿童无需此项材料)以及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材料。
四、片区划分及招生办法
盐田区幼儿园实行按片区申请学位,具体安排如下。
(一)片区划分
1.沙头角片区:含沙头角街道、海山街道和中英街管理局
2.盐田片区:盐田街道
3.梅沙片区:梅沙街道
(二)招生办法
1.报名规则。在集中招生阶段面向本片区进行招生,片区间不得交叉。以申请人的住房证明资料认定其所属片区,每位适龄儿童最多可在片区内选择2所公办幼儿园和1所民办幼儿园进行报名,其中2所公办幼儿园为平行志愿。
2.补招规则。7月21日集中招生结束后,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随时补招。各幼儿园可在招生范围内自行组织实施,按相同入园条件和审核办法组织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料,自行公布录取结果。
五、录取方式
(一)生源类型
结合学位申请人自身户籍情况及其监护人的房产情况划分为六种生源类型:
A类:盐田户籍,盐田自有产权房;
B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盐田自有产权房;
C类:盐田户籍,盐田非自有产权房;
D类:非深户,盐田自有产权房;
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盐田非自有产权房;
F类:非深户,盐田非自有产权房。
说明:自有产权房包括住宅商品房、原居民祖屋、安居房、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或商务公寓等;非自有产权房包括租房、廉租房、公租房或集体宿舍等。
(二)录取办法
1.非小区配套园录取办法
按A至F类顺序,依次录取。若符合资格的同类别的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摇号(抽签)的方式录取。
2.小区配套园录取办法
小区配套园优先录取所在小区中的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以及符合2021年6月10日发布的《盐田区2022年秋季幼儿园学位申请的温馨提示》过渡期政策的申请人,具体办法如下:
(1)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按A-B-D生源类型顺序依次优先录取;
(2)自有产权住房申请人录取完毕后仍有空余学位的,对实际居住并取得2021年6月10日前登记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凭证》(红本)的小区内申请人,实行过渡期优先政策,按照C-E-F生源类型顺序依次录取;
(3)优先录取结束后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照非小区配套园录取办法进行招录;
(4)获得小区配套园优先录取的,不再参与其他公办园的录取,未获得优先录取的小区内申请人按类别参与片区招录;
(5)同类别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以摇号(抽签)的方式录取。
2023年秋季学期按照小区配套幼儿园录取办法进行招生的园所
(三)重要提示
1.招生系统将根据申请人填报信息自动生成初始生源类型,并实时显示各园各类生源填报人数。该显示结果为招生系统中申请人填报的即时数据,供学位申请人参考,最终以关网后审核结果为准。
2.同一类别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时,启动摇号程序。网上摇号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由盐田公证处现场监督公证,产生的录取学位即时锁定。
3.自2022年秋季开始,盐田区不再执行小区配套园整体优先保障政策。公办小区配套园按招生办法提前批次录取,并锁定学位。被录取的申请人不再参与其他公办园的录取。
4.小区配套园优先录取结束后,按各园可供摇号学位数与参加摇号人数的比值,由低到高确定摇号次序。例如:A园50个学位100人参加摇号,B园50个学位150人参加摇号,则B园先摇号。
5.每名申请人最多可以选择片区内两所公办园和一所民办园。两所公办园为平行志愿,按摇号次序录取并锁定学位,不得重复摇号或重复录取。
6.公办园招生计划未完成的,由教育局按就近原则统筹派发学位。如申请人放弃,则顺位录取民办园志愿。
7.原则上不允许区内公办园在园儿童申请其他公办园插班学位,确有需求的,须先行放弃原有公办园学位,再重新参与其他公办园的摇号和招录。
8.双胞胎(含多胞胎,下同)摇号规则。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须勾选双胞胎选项及是否绑定摇号。若绑定摇号,双胞胎申请人还须填报完全相同的志愿,则摇号录取结果绑定;若不绑定,双胞胎将作为单独个体分别参加摇号,有可能产生被不同幼儿园录取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