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取多少次

  2020深圳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取多少次?

  失业补助金只能申领一次(按月领取),无需办理失业登记,不得跨统筹地区重复申领享受。申领失业补助金,自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当月起计算。在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已符合申领失业补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请一次性补发3月至6月失业补助金,申请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

  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1、在深圳市参加失业保险缴费1年(含)以上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不超过深圳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50%(即990元/月);

  2、缴费不满1年的,不超过失业保险金标准的15%(即297元/月)。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月领取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2020年3月至6月期间,对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发放价格临时补贴,补贴标准在原标准基础上提高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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