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2023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攻略

  一、申请流程

  ▼点击图片可查看大图▼

  

  二、招生对象

  (一)公办学校申请对象

  居住地在相关学校招生范围内,具有学习能力并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少年:

  1.深圳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区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坪山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少年。

  申请公办学校转学插班必须是符合相应转学插班年级的在校生,不得跨年级申请转学插班(深圳市内转学的需提供十位数的深圳市学籍号,深圳市外转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加盖学籍章的全国学籍卡)。

  (二)民办学校申请对象

  申请转学插班至民办学校的申请人应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3号)规定的就读条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在深圳连续居住满1年,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满1年,并保证社保为在保状态。

  申请民办学校转学插班必须是符合相应转学插班年级的在校生,不得跨年级申请转学插班(深圳市内转学的需提供十位数的深圳市学籍号,深圳市外转学的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加盖学籍章的全国学籍卡)。

  三、转学插班

  学位申请材料要求

  转学插班材料参照《坪山区2023年秋季小一、初一学位申请指南》中相应要求提供(可登录坪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深圳坪山教育”微信公众号查看)。

  备注:

  (一)学位申请材料积分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6月30日。

  (二)坪山区不具备上级所规定跨区招生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招收非坪山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跨市招生。2023年秋季民办学校转学插班将验核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信息,填报民办学校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时间须为2023年5月30日前(含当日)。

  件: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及特殊房产证明模板

参与评论